認真回覆一下,
基本上現在應該是不能因為懷孕這種因素將外勞遣返。
要解約要通過勞工局那關,還是外勞的個人意願為主。
至於要如何讓外勞願意回家,請洽所屬仲介公司。
※ 引述《tenshoufly (tenshou)》之銘言:
: ※ 引述《oukacheng (我不只歐咖稱 還會op)》之銘言:
: : 就是我家那個印傭阿
: : 照顧我阿公的印傭
: : 她懷孕了 看起來有6個月 還沒去做產檢
: : 老爸當然不是我家的人拉
: : 是跟外面的男朋友
: : 我們問過她的意見 是說不想要回國 也不想要拿掉
: : 想在台灣生下來
: : 這樣就多了一個純印尼種台灣人耶~
: : 印傭要生小孩了 該怎麼辦阿 哈哈
: 第一:
: 台灣國籍法不是屬地主義所以他在台灣生也不會是台灣人,除非雙方有一人是台灣人.
: 第二:
: 外籍看護如果懷孕一定要通報,沒通道之後被發現是要被罰錢之後也很難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