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約男摩鐵修平板 事後告猥褻
http://udn.com/news/story/2/1186921
2015-09-14 22:06:03 聯合報 記者蔡昕穎╱即時報導
新竹市女子「小君」去年12月底在網咖認識55歲吳姓男子,吳男表示可以幫忙設定平版手機
播放影片,兩人隔天驅車前往汽車旅館修平板,小君指控吳男在房間伸出狼爪撫摸她的胸部
和大腿,但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小君當下及事後未向櫃檯人員求救不合常理,予吳男不起
訴處分。
「小君」向警方表示,12月30日晚間與朋友在網咖等候吳男,讓吳為他們設定平版手機播放
影片,並約定完成會付1000元當報酬,吳男隔天致電小君,表示已經完成設定,相約在加油
站碰頭,吳男開車到場卻要求她坐上副駕駛座,並把車開往汽車旅館,還告訴她「我不是那
種人,我只是來找朋友」,由於車門反鎖無法掙脫,跟著一起進去。
吳男否認犯行、喊冤說透過一名陳姓國中女生才認識「小君」,相約隔天設定平版,且真的
要到汽車旅館找朋友,他還問過小君要在外面等還是進房間等,「小君」同意在房間內等待
,兩人就在房間內設定平版,期間沒有放A片給小君看,更沒有拉她坐在自己旁邊,且小君
始終都抱著她的寵物狗,「這樣要怎麼摸她大腿?」
檢察官調查,在吳男沒有將平版手機設定成功之際,小君仍付給吳男1600元,若真的發生猥
褻事件,卻沒有在退房時向汽車旅館櫃臺人員求救,且從汽車旅館離去時小君大腿上確實抱
著狗,小君所描述的內容有違常理,故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