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整串的討論
相信大家都了解各產業界對於舊法的解讀跟實際運作方式
但是似乎還有人沒搞清楚
工時縮減是已經三讀通過明年確定實施的
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2523/
這不論你的公司是周周休還是隔周休
國定假日13天還是21天
一律都受惠
原文勞團所反對的不是那已經三讀通過的條文
而是現在勞動部想再砍勞基法的國定假日
這跟工時縮減案完全是兩件事
勞動部這次是在侵害勞工的權益
那些噓勞工現在是想優於公務員的有問題嗎?
哪條法律規定勞工就要低於公務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