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邀少女過夜沒嘿咻 宅男仍挨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口說無憑!新北市1名25歲陳姓色男,今年初在網路上結識15歲少女,雙方相談甚歡,陳男積極追求對方,也多次邀約少女到瑞芳區的家中過夜,始終沒有發展出「超友誼關係」。今年3月間,少女的父親發現女兒多次在外過夜,得知女兒投宿陳男家,認為女兒被玷汙,即著女兒去警局報案,向警指控說:「我女兒被上很多次!」控告陳男妨害性自主罪嫌。
檢方調查,陳男擔任臨時工,陳男說雖然少女多次在家中過夜,「但從來沒有跟少女發生性關係!」否認犯行,加上少女也沒有驗傷單,單憑少女父親單方面指控,也無法證明陳男有性侵少女。日前全案偵辦終結,檢方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陳偉周/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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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還沒上就被冠上色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