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正妹po陌生人騷擾信 竟判賠萬元

作者: smallfinger (厭倦)   2015-09-17 09:53:10
如果這男生搭訕
之後又回信口語不善 造成女生困擾
男生是性騷擾或人身攻擊
而女生未經他人同意將他人的資料PO上網
當然也有問題
不能因為男生不當舉動在前
就合理化後面女生的不當作法
性騷擾這件事大家都懂怎麼回事就不用多討論
但很多人也很有事
常常兩個人或私密團體裡面的私人對話
就很愛放到公開平台上去
說得很好聽 什麼怕其他人也受害 受大家公評什麼
但事實上就是白目
這種事情一堆啦
例如男女朋友吵架了
把一堆兩個人之間的問題拿去朋友圈裡大肆放送
又或者跟公司同事私下吃飯時酒餘飯後的哈拉
結果傳到當事人會公領域中流傳
還有跟自認為很好朋友分享自己的私密事
後來搞到班上同學/同事人盡皆知 大家都在流言耳語
這樣做本來就很缺德 甚至也不應該
更何況
這女生大可以不用回這個紙條上的mail
回了跟對方聊得不愉快
也不用特別po上網昭告天下
男生感覺是有點狀況
但不覺得女方有好到哪去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9-17 09:54:00
包包被丟紙屑公告一下臭惹嗎@@
作者: SuperUp (( ̄▽ ̄#)﹏﹏)   2015-09-17 09:55:00
依灑花標準你是仇女肥宅
作者: CM15 (半個鄉民)   2015-09-17 09:55:00
以前小學老師抓到學生打架 直接各打五十大板 理由是:有還手
作者: words2012   2015-09-17 09:55:00
她如果用自己的話大意陳述 不要直接公告電郵內容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9-17 09:57:00
傻花邪教:不 我們覺得你仇女 走開辣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9-17 10:02:00
被末代板規桶到算你倒楣
作者: SuperUp (( ̄▽ ̄#)﹏﹏)   2015-09-17 10:06:00
想當個不被桶的好寶寶嗎 "對丫對丫 就是說嘛" <- 背起來
作者: strive76   2015-09-17 10:20:00
但這狀況又不是男女朋友 你到底在供啥小啦 神邏輯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9-17 10:27:00
滾蛋下台就算了 永久水桶當解成就大丈夫
作者: gogo3333 (tk)   2015-09-17 11:02:00
罰的好啊,白目麻還貼上網,就跟情書被班上公布,羞辱一樣給人難看
作者: ZOBP6XO4 (非人類)   2015-09-17 11:19:00
樓上準備收存證信函了 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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