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育昇提案修法 死刑應在30天內執行

作者: SoFanCy (fancy)   2015-09-17 14:50:12
很多人說有爭議、沒爭議、亂搞、不亂搞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鄭捷
他到現在還沒死
我覺得鄭捷真的活太久了
沒有爭議,可惡的現行犯
法官到底還在審什麼?
現行犯應立即處死,這沒爭議了吧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9-17 14:51:00
還沒定讞呢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5-09-17 14:52:00
都還沒三審定讞.......拜託別鬧了= =
作者: Beef (Don't look back)   2015-09-17 14:52:00
法學常識....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9-17 14:52:00
這就是一般人的盲點 這種案子律師的策略就是聲請調查一些五四三的拖時間 你法官一個沉不住氣 程序上搞錯或跳過 律師以後就拿來當非常上訴的理由 拖個7、8年也不為過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5-09-17 14:54:00
推樓上 台灣一堆法匠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9-17 14:55:00
現在檯面上的一些死刑救援案件 多少也是這麼玩的 沒事就派一些寫手投書或在ptt fb 發文痛批死刑案件程序如何不當來帶風向 至於這些程序有哪些是實質上真的不當 沒有人會管的啦結果下面那篇 是不是照慣例又在檢討審檢警辦案不當 來救援死刑執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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