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之後我是覺得一群護航的死PUPU到底是邏輯有問題還是智商有問題?
有事情沒事情就男女戰那麼兇。
男性女性生理需求本身也都有很大的差異阿,每次都女生拿月經懷孕來護航。
超委屈的阿,社會責任問題也可能拿來用生理需求來護航。
社會責任就是女生同樣要盡相同的義務,就算不服常備役,服替代役有錯嗎?
他媽的好像以為才一年兵小case!
幹!重點不在一年兵,國家把你強制做這項職業為理所當然,然後給個遠低於法律薪資,
叫你盡這義務做理所當然。當兵本身就是工作、還要扛責任,
下次修法叫女生當一年慰安婦好了,是不是說要物化女性?
認真講一句話,如果女生當義務役超委屈的,他媽的為什還有一堆女兵簽志願役。
生理問題那麼委屈的話,應該法律禁止女生簽志願役阿!
當兵犧牲一年也就算了,重點還給遠低於法定薪資的薪水,這不是不公不義,
什麼才是不公不義?
法律就是把男性當奴隸一年,然後還合法化,這種不公不義的事情讓它發生。
然後說這是男性的義務。女生當一年的慰安婦再來說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