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黃暐瀚FB--監察院找碴?

作者: 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   2015-09-20 16:21:00
黃暐瀚
監察院找碴?
這兩天好多人在討論:【有個年輕人未滿20歲,去年選北市長時捐了1000元給柯P,現在
監察院要罰柯P100萬啦】!
先用最簡單的方式跟大家解釋,柯P不一定會被罰100萬,那是最高的罰則,比較可能開罰
的金額是20萬。根據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柯P可能被罰20到100萬,由於柯辦應該不知道捐
款人未滿20歲,實際上會怎麼罰?監察院現在也在傷腦筋。問題是,為什麼要限制【捐款
人的身分】?
時間回到2004年3月18日,阿扁準備競選總統連任的前一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政治獻金
法】。在當年,這個法,是為了打擊【黨產百億的政黨】,追求公平正義之用,沒想到時
過境遷,現在居然變成許多鄉民眼中,監院找碴,打壓柯P的工具。
或許一般民眾不知道,居然有人【不能捐政治獻金】?不過政治人物本身,以及接觸這個
領域的工作人員、記者等等,大家其實都是知道的。不能捐政治獻金的人有很多,多達11
種,最簡單的說,就是【沒有投票權】【非本國人】【宗教政黨】【虧錢的公司】跟【政
府公營事業】都不可以捐款。
政治獻金法 http://goo.gl/tM2XuV?
(不可捐款的11種人)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四、宗教團體。
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其所推薦同一組
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
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
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九、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
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十、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
十一、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當初會修訂【政治獻金法】,藍綠各黨的立委都曾斤斤計較。沒有投票權、外國人、大陸
人、政府投資的國營事業,這些對象不該【影響選舉】,是全民共識,也有其意義。這個
法是為了讓選舉【更加公平】,怎麼會因為牽涉到了柯P,就變成找碴?變成迫害?這是
講不通的。
看看政治獻金的收據表格(附圖),下方紅字【注意】部分,清楚寫下:【未具有選舉權之
人、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軍不得捐贈;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
捐贈,違反捐贈規定,均處捐贈金額2倍之罰鍰】。
不管是19歲的曾姓男子,還是幫一歲兒子捐款的導演爸爸,這些規定,在當初的捐款單上
面都寫的清清楚楚。捐款人自己沒注意,害到了柯文哲,不先道歉就算了,怎麼反過來罵
監察院【政治迫害】?這樣對嘛?
事實上,捐款給政治人物,是可以匿名的,一萬元以下的捐款,可以匿名捐出,擬參選人
收到之後,也就不用(或說無法)開立收據。不過柯文哲這次遇到的狀況,卻是一個年紀未
滿20歲的曾姓男子,捐錢給柯辦,事後也收到了收據。曾男開心的把收據拍照PO上臉書,
變成了【證據】。也許是因為這樣,有人根據他的臉書,提出了檢舉http://i.imgur.com
/X1nSzRB.jpg
監察院這才會知道,他是違法捐贈人。
實務上,柯文哲總部應該根本不知道曾姓男子與導演的一歲兒子來捐款的時候,未滿20歲
。講白一點,柯P是這件事情的【被害人】。現在依法處理,柯P得遭罰20-100萬,在沒有
犯意的情況下,監院要怎麼做?我也很好奇。
記得當年小英三隻小豬,小妹妹們因為還沒成年,不能捐款。蔡總部最後決定只收撲滿,
不收金錢,巧妙避開了法律的限制。捐款人、收款人,都得非常注意。
交通警察路邊攔檢闖紅燈,違規者碎念:【怎麼不去抓槍擊要犯】?是啊!的確是還有更
嚴重的犯罪,警察是該去抓,不過槍擊要犯沒抓完之前,難道闖紅燈的,就不算違規了嗎

惡法亦法,何況【政治獻金法】,根本不是惡法!他有清楚的規定,發生誤捐,是捐款人
自己的失誤,罰款兩千,真的不算【迫害】。這兩天看到一堆人大喊【政治迫害】【監院
亂來】!我很驚訝。這個政治獻金的規定藍綠都適用,未來如果發現有大陸人士捐款給台
灣的政治人物,難道大家也要說:【查這個幹甚麼?是沒事幹了嗎】?
就事論事,依法論法;不要有事沒事,亂喊政治迫害。
暐瀚 2015-9-20 de 台北
動態時報相片 1 小時前
https://goo.gl/NDBNI
心得:
馬政府的御用記者開戰啦!
意思是 你們不懂的就不要裝懂
馬政府是依法行政 何來司法迫害?
作者: gbcowandy (爪爪哥)   2015-09-20 16:21:00
開始準備捐款給聖文了
作者: Dreality ( )   2015-09-20 16:21:00
馬迷
作者: dunhiller (ULTIMATE)   2015-09-20 16:22:00
扁維拉又上場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9-20 16:22:00
比例原則你有聽過嗎? 監察院拍蒼蠅一點也沒錯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5-09-20 16:22:00
這次他說的很對阿 大家為什麼不去怪阿扁
作者: pz5202 (tata)   2015-09-20 16:22:00
馬臉
作者: rickcoo (coo)   2015-09-20 16:22:00
黃大記者曾說馬英九是個沒心機的人。 文章看看就好
作者: tuchichi (chichi)   2015-09-20 16:23:00
最後一段,就是藍綠都適用才叫迫害 懂嗎?一起抓啊
作者: AkumaII (AKUMA)   2015-09-20 16:23:00
哈哈 阿扁又出來啦~
作者: jhnny (jhnny)   2015-09-20 16:24:00
又他,...直接end
作者: remix999 (Wayne)   2015-09-20 16:24:00
跟暐瀚大哥報告:關鍵是在監察院查這麼小條的東西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5-09-20 16:24:00
懶得看
作者: chaplin6761 (星空下撿垃圾的)   2015-09-20 16:24:00
講了一堆話 繞過監察院為何特別揪出1000元的不合理性
作者: Aggro (阿果)   2015-09-20 16:24:00
立法從嚴 執法從寬 就是必要時拿來玩死你們這些沒黨證的
作者: popyuning (流行芋泥)   2015-09-20 16:24:00
黃的風向很奇怪 在FB上自身立場站很穩 上挖挖哇又…
作者: wanghong (pp)   2015-09-20 16:24:00
有種就全部查
作者: kero0331 (方向感也太糟了)   2015-09-20 16:24:00
他在fb寫的跟上挖挖挖講的完全像是兩種人格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5-09-20 16:24:00
黃尚書 不是看風向往哪倒的嗎?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9-20 16:24:00
既然未成年,當然由法定代理人的父母決定,老子說捐就是捐
作者: boyen3 (Mentirosa!!)   2015-09-20 16:24:00
又是這種見樹不見林的大道理 難怪每次都被噓爆
作者: jhnny (jhnny)   2015-09-20 16:25:00
重點是 監察院會轉彎...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5-09-20 16:25:00
大條不追 小條追殺到底
作者: Aggro (阿果)   2015-09-20 16:25:00
" 警察先生有人闖紅燈 " " 淦他喵是沒王法拉 "
作者: ZABORGER (亂入者)   2015-09-20 16:27:00
等他上了新聞哇哇叫 在鄭弘儀面前又變成小孬孬......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9-20 16:27:00
"沒具體事證不查謝謝"跟"徹夜查證感謝檢舉",還記得嗎?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9-20 16:27:00
下次看誰不爽 就拿未成年的資料捐給他不就好然後再跟監察院檢舉
作者: KaedeRed (KaedeRed)   2015-09-20 16:28:00
http://i.imgur.com/v2ZfDZl.jpg 挖挖哇黃記者的嘴臉
作者: Goog1e (咕狗)   2015-09-20 16:29:00
先猜又是假中立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9-20 16:29:00
不過馬英九選舉時應該也有未成年捐啊 怎不查查看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5-09-20 16:29:00
有個東西叫做比例原則,你他媽跟我說這不是政治操作?
作者: xyyzzz (ZZZ\)   2015-09-20 16:31:00
比例原則 我不相信東森馬英九部會不知道啦
作者: Homepage (這是我的溫柔)   2015-09-20 16:31:00
紅杉軍政治活動要不要查
作者: beayyuh (伯仔)   2015-09-20 16:33:00
可以麻煩解釋一下林益世的案子又是怎麼一回事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5-09-20 16:34:00
連D這麼無懈可擊都查不到什麼?還是不想查?奸碴院不是不能查不能罰,是根本查案大小眼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9-20 16:37:00
我也要請人"誤捐"KMT一元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9-20 16:40:00
奇怪 中壢記者怎麼知道監察院在傷腦筋要罰多少錢
作者: ucieric   2015-09-20 16:43:00
馬迷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9-20 16:43:00
又是這個中國瀚
作者: moonwild   2015-09-20 16:49:00
監察院有這麼認真查馬英九的政治獻金嗎?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09-20 16:52:00
依法行政叫監察院公開阿 都說秘密調查了還護得下去
作者: darkbishop (自由山丘上的春樹)   2015-09-20 16:53:00
說的其實沒錯 只不過我看不慣假掰的人
作者: esmm (( ︶︿︶))   2015-09-20 17:01:00
馬迷,大條不查,查這種小事
作者: YJJ (MrYJJ)   2015-09-20 17:02:00
不記得04年立法院民進黨過半啊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9-20 17:03:00
假掰
作者: jun1981   2015-09-20 17:04:00
快受不了這個人了
作者: gh34163 (這。)   2015-09-20 17:06:00
沒人在吵這不違法,單純不爽監察院對非KMT的小事查這麼勤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5-09-20 17:07:00
又在騙騙中壢選民,以為阿扁時代就是泛綠有過半...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9-20 17:22:00
有種全部查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0 17:24:00
所以19歲又10個月捐款又怎樣 差2個月滿20歲 計較?這種比例原則也要追殺 難怪國民黨選舉會輸慘了因為民眾又不是3歲小孩不會判斷這種事情的內容
作者: eric2402 (Eric)   2015-09-20 17:33:00
馬迷 又來啦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9-20 17:33:00
【我聽你在放屁 似是而非 簡直鬼扯蛋】!!!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5-09-20 17:34:00
這不是找碴,那什麼才是找碴??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9-20 17:35:00
路上隨便抓個路人問對這件事情的觀感 繼續耍白爛沒關係
作者: WINWIND1029 (豁達)   2015-09-20 17:41:00
滿垃圾的監察院……
作者: superkingbro (隔離世界)   2015-09-20 17:44:00
有些記者就是白癡又無知,不知道當時誰過半
作者: donotggyy (不要機機歪歪)   2015-09-20 18:01:00
看來kmt的支持者不是很守規定就是乖乖吞下去都沒爆出來
作者: Nordheim (Nordheim)   2015-09-20 18:07:00
沒捐給KMT的都是非法政治獻金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5-09-20 18:15:00
講這話也太誇張,這人似乎不知道什麼叫比例原則
作者: Tuscany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   2015-09-20 18:24:00
噁心的馬迷嘴臉
作者: datoking (It's time to...)   2015-09-20 18:32:00
KMT支持者都是別人要守法 但自己不用的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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