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5-09-23 15:04
狼表舅猥褻男童 判賠45萬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童阿明(化名)常跑到表舅經營的豬肉攤玩耍,沒想
到這名變態表舅,竟於攤位旁拿色筆畫在男童身上寫:「我叫小賀(指很有膽識之意,台
語)」,還在生殖器畫「大象」,更拿手機播A片逼他觀看,害男童常作惡夢哭喊:「舅
舅不要,我很痛!」。新北地院判表舅賠償45萬元,可上訴。
這名變態表舅在菜市場開豬肉攤,而小明(96年生)因父親中風,母親曾出車禍,康復後
還要工作養家,無法照料,因而將出生40餘天的小明托給娘家照顧,97年間,小明剛學會
走路不久,常跑到菜市場旁玩耍,表舅、表舅媽見他可愛,常請吃零食。
不料,小明竟遭到表舅變態地在肉攤旁,拿色筆在生殖器上畫大象,或拿手機播A片逼他
觀看,小明身上佈滿奇怪圖樣,深覺丟臉,時常作惡夢喊說:「舅舅我好痛,不要用我!
」
小明除了被畫大象外,他還指控表舅與表舅媽曾拿橡皮筋綁或彈生殖器,或讓他看女性內
衣廣告單,甚至拿色筆在他手臂等寫:「我叫小賀」臉上寫「番王」。
本案刑事部分,法院判狼表舅5年11月徒刑,表舅媽無罪,被害者及其母親求償100萬元。
狼表舅仍否認犯行,法官依刑事判決認定狼表舅猥褻小明,判賠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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