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河市土地徵收 大法官宣告違憲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9-25 19:50:34
※ 引述《p86506 (yayaya)》之銘言:
: 美河市土地徵收 大法官宣告違憲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25/699113/
: 台北市捷運局辦理1991年間向新北市大坪林地區廖姓等地主徵收239筆土地,辦理美河市
: 聯合開發興建案,廖姓等182地主認為,徵收當時土地一坪7萬8000元,政府說都市計畫要
: 徵地蓋捷運系統,最後卻挾帶作聯合開發使用,蓋成美河市,土地漲到1坪220萬元,侵害
: 原地主權利,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徵收,但2013年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地主聲
: 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認為,當年的《大眾捷運法》第7條等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
: 則,今宣告違憲。
: 聲請人委任律師顧立雄說:「目前不可能要求美河市拆掉還地,唯一可能就是要求市府發
: 補償金給原地主,至於金額多寡,目前無法估計,將會先聲請再審。」
: 大法官認為,美河市土地徵收案依據的2001年的《大眾捷運法》第7條第4項及1988年《大
: 眾捷運法》第7條第3項及1990年的《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
: 發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目的,依法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
: 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不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
: 居住自由意旨有違,即日起失效,原地主可以據此聲請再審。
: 大法官認為,《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國家以徵收方式,剝奪人民土地所有
: 權,如果徵收來的土地,不是用於公用,在美河市徵收案中,並非沒有其他適當優惠的方
: 案,如與原地主合作聯或共同開發,或以重劃方式,讓原地主在開發後分配土地,也可以
: 以換地方式等對原地主權利侵害較小方式進行,但此案卻是直接徵收,讓原地主「特別犧
: 牲」,已屬違憲。
世界上各大國都會說"不跟恐怖份子妥協"
因為如果妥協,就還會有下一次
也就是就算恐怖份子有人質也不能妥協
但實際上面對更惡劣的投機分子卻不是這樣
拿炒房來舉例
我們都知道,房屋可以去銀行抵押借錢,房屋越多可以借越多,越值錢可以借越多
這就是那些王八蛋拼命炒高房價拼命蓋的真正主因,就算供過於求和太貴沒人買
一樣繼續炒繼續蓋,目的就是要從銀行直接把全台灣人的錢都搬到自己口袋
且還是合法的搬,根本潮爽DER
然後房價民怨四起,已經到了不得不打房的時候就開大決了
"打房會導致銀行呆帳倒閉,台灣就完蛋了"
因為如果房價低了,就直接不還錢,房子就給你抵押走沒差,反正我已經搬錢出來了
於是全台灣人成為這些王八蛋的人質
有沒有像恐怖份子啊"不給贖金就殺人"
套到此案,如果早就已經脫手且一堆住戶在住了,是不是也像恐怖份子綁人質
"你還地給原本的人,那這些住戶怎辦"
我猜到最後又是全民買單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09-25 19:52:00
就跟蓋核四一樣 一直加錢
作者: evaal (AL)   2015-09-25 19:57:00
他們很可惡沒錯,但是你的邏輯跟對經濟體制的描述更可惡…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5-09-25 19:57:00
打就對了 貸款是有一定比例的 槓桿太高先垮掉的不會是銀行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5-09-25 20:20:00
你少說了那些有剛性需求的自住戶 得花多一倍以上的錢買房買完沒幾年泡沬破掉 跌到一半的話..這些自住客的人生都在給人打工了..
作者: passTWth (水果)   2015-09-25 20:52:00
一開始說要蓋捷運辣 被徵收之後乎嚨過去說聯合開發
作者: poisonB (狗)   2015-09-25 20:56:00
房價沒跌自住戶就不用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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