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要徵收改重劃
開路徵收土地 被徵收的倒楣 而沒被徵收的
變成臨道路用地,就算是農地也價值大增
那為什麼不將徵收改成重劃
讓該地區的地主享受相同的利益?
當初美河市這塊地,如果採用重劃的方式
不就沒有爭議了嗎?
就是建商與政府太貪,不放點利給人民
才造成這樣的後果
目前判定 違憲 表示政府要賠償
如果不賠就表示台灣的法治是個笑話
或者,台灣的法治是個笑話
本來就是事實而不是八卦??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5-09-26 11:24:00法治國家還走違法的健保 根本可笑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9-26 11:25:00政府要賠償 當初做決策的人一毛都不用賠 全民買單~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9-26 11:25:00
用交通用地徵收便宜,幾千塊/坪就可以打發
作者: tllpp (PPP) 2015-09-26 11:25:00
貪婪政府魚肉人民,賠償也是用人民的錢賠人民! 爛!!!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9-26 11:27:00
立法者也沒事,超屌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09-26 11:28:00要不要賠看現任市長是誰.所以應該會要賠.然後再打柯P
大法官挑這個時機宣佈違憲,其實就是在搞柯不要當大家都白癡,那都多久的事情了,挑的時機真準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5-09-26 11:40:00一坪6萬算很高價了,1990新店地區新成屋公寓也才一坪4萬
作者:
reil (REIL)
2015-09-26 11:42:00政府只是建商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