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龍腦穴屋遭拆!全台最牛釘子戶下跪 哭求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5-09-26 17:36:13
我還是要再強調一次,這次柯文哲的作法,我完全贊成,
所以請部分柯粉不要因為我反對小凱關說就抹黑我是在黑柯P,
我反的是雙重標準柯粉,不是柯P,
因此在進入正文前我要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我完全贊同今天柯P的作為,
為避免有些人被柯粉誤導認為我又在打柯,特此說明。
今天柯文哲展延拆除執照,太平洋建設依法拆除,
既然一切合法,當然沒有反對的理由,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指責柯文哲做錯,
事實上我非常贊成柯文哲今天的作法,我所指責對象的是部分認為柯拆是對的,
而郝拆文林苑是錯的柯粉雙重標準的嘴臉而已。
基本上文林苑到今天龍腦爭議,本質都是在於都市更新條例上,
一派認為中華民國既然是民主國家,都更是國家介入侵害人民土地建物所有權,
為什麼我是地主我卻要被別人可以多數決決定我家要被拆掉?
另一派則是認為國家社會要進步發展,個人利益在遇到公共利益時應適度退讓,
在確保整體財產利益沒有受到侵害,讓你舊家換新家,整體價值相同甚至是提升,
在此前提下,國家就有以公權力介入的必要,讓整個都更程序順暢進行。
簡而言之,你是前者主張100%同意才能都更,
或是跟我一樣認同後者,都更只要大多數人同意,經過權利分配程序,就可以拆除,
兩者都可以,要選擇哪一個立場都好,價值觀的選擇並沒有對錯,
就像支持統一、台獨、或維持現狀,都是價值選擇,沒有誰對或誰錯的問題。
然而,今天有部分柯粉出來瘋狂護航柯文哲作法正確,
但卻要強調這跟樂揚強拆文林苑根本不一樣,這種嘴臉就很噁心了。
兩者都是民辦都更,兩者都是建商拆除,差別只是郝市府依都更條例36條代拆而已,
實體上文林苑跟龍腦都是相同的,豈能因為龍腦屋主比較迷信就活該被拆,
而王家就是無辜的受害者呢?
基本上都更這個議題非常複雜,當初大法官釋字709號出來時板上就非常多人討論,
我就不廢話,基本上大法官都是打太極拳的專家,
他們根本技術性地迴避我上述價值選擇問題,他們不說他們贊不贊成100%同意,
也不說他們贊不贊成可以多數決就將他人所有的不動產加入都更,
他們只說現行都更條例同意門檻太低,應該要調高,
又說都更實施應予程序保障,比方說送達程序、公聽會程序,
現行法規範多有不足云云這些根本不是重點的東西上。
所以表面上大法官說都更條例違憲,反都更派大聲叫好,
可是細看呢,內容卻只是說門檻不能太低要調高,程序保障要完備等,
所以裡子裡還是贊成都更可以多數決決定他人不動產命運啊,
因此就變成一個解釋各自解讀,都更贊成者或反對者都能從709號找到高潮的點。
反都更者說都更條例違憲,當然沒錯;
贊成都更者說大法官還是贊成都更可以多數決,這也沒錯,
所以立法院現在修法修了一個很高的門檻,讓都更還是很難走下去。
講結論,其實今天龍腦被拆了我是非常樂見的,
因為龍腦是繼文林苑之後,台灣第二件真的依法拆除的都更案例,
像之前永春都更案,建商也是妥協幫爭議戶量身訂作一個大家勉強能接受的方案,
所以不算數;而其他已成功的都更案,通通都是100%贊成的假都更真合建,
只是為了享受都更的優惠或是利用都更條例吃公家土地而已,都不是真正多數決都更。
其實看到這個板上的吱吱蛆蛆都能夠贊成都更多數決拆除釘子戶我是很開心的,
但對於某些柯粉護航柯P卻反打郝龍斌文林苑的嘴臉,我是完全看不下去的。
簡單來說,你若是100%同意才能都更的要就是都反對,不然就是都贊成,
沒有什麼贊成龍腦卻反對文林苑這種雙重標準的,柯粉要戰請就事論事,謝謝。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4-09-26 17:36:00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5-09-26 17:37:00
這篇為什麼會有人噓啊? 雙重標準本來就不對啊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37:00
你帶什麼風向阿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阿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9-26 17:38:00
所以你先回答我文林苑是誰下令拆的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9-26 17:38:00
因為拆得並不是柯市府 你搞錯狀況了....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38:00
吱蛆柯粉柯黑  還不都是黨工在亂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5-09-26 17:39:00
太平洋今天就是自己花錢擔責任它一樣可以跟樂揚申請代執行
作者: albert (嘛.....)   2015-09-26 17:39:00
幫推,根本是一樣的案子,用的是一樣的法條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9-26 17:39:00
XDDD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39:00
直接送大法官釋憲
作者: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9-26 17:39:00
柯粉,但文林苑跟龍腦案都反對,強拆就錯!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5-09-26 17:39:00
柯粉都支持文林苑的抗爭嗎? 你二分法也太誇張了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39:00
雙重風向就一種人 文林苑就罵人在亂 然後這個龍腦就
作者: 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   2015-09-26 17:40:00
問個問題喔 怎麼印象中文林苑搞到最後風向也是反王家的偏多 是我記錯了嗎@@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40:00
叫屈 為啥不保護龍腦 這才叫雙重標準
作者: discoveryray (chih)   2015-09-26 17:41:00
抵銷崩潰噓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41:00
還沒下班?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41:00
看到沒 嘴臉都出來了 你心中就想幹文林苑嘛
作者: 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   2015-09-26 17:42:00
對啊 但我印象中文林苑事件版上風向有這麼偏王家嗎?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5-09-26 17:42:00
合法就是屌大這種前提不要拿出來給人笑啦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42:00
你要辯護龍腦拿來辯阿 扯什麼文林苑 要不要順便拿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09-26 17:42:00
補血,柯粉只看顏色。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15-09-26 17:42:00
開放你家地址? 別人家拆就可以?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9-26 17:42:00
因為王家到最後就收錢阿~~王家這件事後來弄得很難看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43:00
我說了,送大法官釋憲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5-09-26 17:43:00
合法就一切合理,美河市也不用丟去違憲審查了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9-26 17:44:00
龍腦是民辦都更。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15-09-26 17:44:00
王家最後收錢也沒錯,他家的地敢你們屁事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44:00
又不是柯粉拆了龍腦,罵柯粉干嘛?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5-09-26 17:44:00
河粉會噓你 關說都能護航了 強拆事件有差嗎 護起來更得心應手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7:44:00
別鬧了 郝市府時代 那兒來的柯粉?????????????????????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9-26 17:45:00
收錢就表示你之前說那麼好聽阿最後就是把居住正義當籌碼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7:45:00
三句不離柯粉 你才是網軍
作者: nozazero (Cat)   2015-09-26 17:45:00
關說的都請辭了,誰護航了?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9-26 17:46:00
最後正義是假的新台幣才是真的(話說社會事本質不就是這樣)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7:46:00
文林苑是政府拆除 龍腦戶是建商拆的 那兒一樣?????????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5-09-26 17:46:00
我是噓你文中說是柯拆龍腦 不要惱羞成怒好嗎?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9-26 17:47:00
政府拆的XDDD說真的了解都更這檔事我還真的佩服好龍冰敢拆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5-09-26 17:47:00
護關說的護到後來轉移焦點成喬屎缺或是市政府沒法喬的我應該不用再舉例了吧XDD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7:48:00
龍腦戶又不是柯市府去拆的 難怪被噓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9-26 17:48:00
大部分都像柯P~~那建商幹的阿~~~不官我(們)政府的事情~~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48:00
黨工滾 就這樣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7:49:00
最糟糕的是滿嘴的柯粉 拜託 郝龍斌時代 柯文哲還在台大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49:00
我柯都說他不知情了 還抹給我柯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09-26 17:49:00
一個死忠蛆蛆一直說別人雙重標準XDDD
作者: HBK66 (hhh)   2015-09-26 17:49:00
所以以經確定是郝大兵時期拆到剩龍腦嗎?
作者: wipers (麥嘜)   2015-09-26 17:49:00
柯P沒錯,只是台灣的民粹太誇張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50:00
對 塊去選洪秀柱反民粹 操柯粉 笑死 黨工比較有吧 聞到屎味都聚在一起了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5-09-26 17:51:00
你為什麼不罵雙重標準的柯黑?你就很明顯的二分法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51:00
就趁機出來戰柯粉和打文林苑公民團體 前面不是說了
作者: O0OO (綽號暱稱)   2015-09-26 17:51:00
柯批沒錯 郝龍斌該死 一級拆除士 下台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9-26 17:51:00
柯粉又崩潰了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7:52:00
國民黨的網軍崩潰
作者: waiting5566 (楓)   2015-09-26 17:52:00
加油 在八卦板講道理不簡單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53:00
我沒說你喔 我是指最近的推文串
作者: gamania5972 (C'est la vie)   2015-09-26 17:54:00
東拉菇 4 NI?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54:00
為了你們柱柱 這麼努力?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54:00
現在是怎樣 你可以提柯粉 我不能提黨工現象?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9-26 17:55:00
我深綠但看到河粉秀下限就覺得好笑
作者: lipstick   2015-09-26 17:55:00
顆顆 會怕就好
作者: flew (aaa)   2015-09-26 17:55:00
中肯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5-09-26 17:56:00
你先跟你指別人是黨工道歉嘛 我又沒指你 笑死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56:00
要告快告喇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5-09-26 17:58:00
告啦 一堆人嘴砲不用錢 只會扣人帽子
作者: s5031588 (好馬兒)   2015-09-26 17:58:00
某g水準唉,腦子沒有是非了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5-09-26 17:58:00
雙重標準就雙重標準,承認很難嗎?
作者: lipstick   2015-09-26 17:59:00
我不太信dongraegu會告kimo5566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7:59:00
滿嘴說人家柯粉 真是好棒棒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5-09-26 17:59:00
G大加油 我支持你 快回來繼續推文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8:00:00
貼出來啊
作者: s5031588 (好馬兒)   2015-09-26 18:00:00
按g大說法,質疑別人雙重標準也可以被你說雙重標準,邏輯要不要修一下,台灣大學數量真的太多了唉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8:01:00
貼出來啊 我為什麼要請吃雞排??? 是你自己說的話自己說的話要自己貼證明阿 貼證明還要人請吃雞排 XD我也不管你有沒有告過誰啊 我只看到只會扣人家帽子是柯
作者: boc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2015-09-26 18:02:00
作者: s5031588 (好馬兒)   2015-09-26 18:02:00
你叫人家貼就貼喔?不敢跟人家打賭是不是XD?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8:02:00
粉的發言習慣是很糟糕的我又沒質疑他的話 是他自己說要貼的 XD
作者: s5031588 (好馬兒)   2015-09-26 18:04:00
那原po你只好貼了XD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5-09-26 18:05:00
對阿 你自己說了就自己貼 我又沒質疑過 XD叫你貼也只是叫你證明給其他網友看而已然後呢 其實我也不知道你想證明甚麼?證明你很會告人還是?還是你要去告那一位g大???那快去告 等著看好戲而以你講人家柯粉也好不到那兒去 50步笑100步那去告壓 你的證明到現在還沒秀出來反正到了法庭上 你們一個說別人是柯粉 一個說人家黨工我看到時候也是各打50大板收場最多反正檢察官跟法官自會判斷 你有沒有說不用跟我解釋
作者: np75   2015-09-26 18:12:00
雖然我反對強拆,但是我認為閣下講得非常正確 很認同閣下的觀點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5-09-26 18:13:00
本來就事論事 我支持拆除 但也尊重認為不該被強拆的意見
作者: ek252 (earth k)   2015-09-26 18:14:00
消失了?不是要貼告人證明???
作者: adin (adin)   2015-09-26 18:18:00
1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8:19:00
"多數人的利益" 何謂多數人?? "公共利益"又是什麼?
作者: Anvec (鄉民)   2015-09-26 18:19:00
明明兩件事就是一樣 支持的人兩件事就都要支持 反對的人一樣兩件事就該反對 自己一點想法都沒有只會跟著自己崇拜的人那又怎麼去談民主 甚至是直接民主 人云亦云就跑去投票
作者: lX (我要挑戰1個X)   2015-09-26 18:21:00
文林苑跟柯粉有什麼關係? 不是dpp粉絲嗎?
作者: Anvec (鄉民)   2015-09-26 18:22:00
所以我覺得目前的台灣有幾種人不適合談政治 就是老師跟明星因為沒有自己想法 只會跟著台上走的人很多
作者: tanyuki (得體比塔)   2015-09-26 18:29:00
邏輯正解,推個
作者: mei0725 (雙眼皮)   2015-09-26 18:29:00
本篇有道理!認同
作者: edos (DOS)   2015-09-26 18:33:00
遮了一堆東西 誰看懂>?? 所以你後來告贏還告輸???
作者: jason840226 (BabyHurk)   2015-09-26 18:33:00
等原po貼資料看好戲XDD
作者: edos (DOS)   2015-09-26 18:34:00
所以你現在要不要公開說要不要去告g大??
作者: r78213 (RR.X)   2015-09-26 18:34:00
吱吱叫的真難看www
作者: mkiWang (mkiWang)   2015-09-26 18:34:00
支持拆除,但看到一堆昨非今是的言論覺得超有趣明明兩個都是民辦都更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5-09-26 18:38:00
公共利益= 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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