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警大同分局重慶派出所警員黃威傑日前巡邏時,發現黃姓
男子駕著小貨車停靠路旁,車內傳出不明吱吱聲,循聲看去,竟與1隻小猴子四目對望,
細看發現這隻屬於保育類動物的獼猴,竟被鐵鍊拴在車內,上前詢問得知黃男並無飼養許
可登記證,於是通知北市動保處前來,將小獼猴交予專人,並將黃男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
法送辦。
「為什麼不可以養?我喜歡養動物!」50歲的黃男目前從事資源回收事業,他說平常就有
飼養動物的習慣,3個月前,有一名住在桃園的好友送這隻小獼猴給他飼養,他平常外出
工作時,便會以鐵鍊拴住小猴子帶上街,不知這樣已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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