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借車「騎錯台」 男大生誤成偷車賊

作者: chpen (元)   2015-09-27 21:02:53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借車「騎錯台」 男大生誤成偷車賊
嘉義縣某大學張姓男大生,日前向同學借一輛三陽高手機車到市區辦事,機車突然故障,
請車行協助送修。警方巡邏發現此車為贓車,待隔天男大生取車付完款後,立即向前逮捕
,男大生驚恐喊冤說,機車是向同學借的,原來他騎錯車,女失主報警,最後仍遭警方依
竊盜罪移送法辦。
「可不可以借我衛生紙...」,疑似竊車遭警方逮捕的男大生,22日晚間偵訊時不斷詢問
警方,自己會不會有事,哭哭啼啼地向警方解釋說,車子真的是向同學借的,不知道怎會
是變成贓車。
張姓男大生向警方表示,21日中午向同學借機車時,同學以手機告知車子停在校內車棚為
三陽高手125型,車號為6GE開頭,無告訴他顏色,但因只記得有6和G字母,不慎將鑰匙插
入另一輛機車車號G6G車輛,發動後騎走。
警方調查,男大生行駛時,因加油線斷掉無法發動,請機車行協助送修;同時間女失主發
現機車不見了,向當地派出所報失竊,當天傍晚在學區附近巡邏時,於坤元機車行門口,
發現該失竊機車,已修好停在店門口。
警方表示,接獲失竊通報時,直覺機車是停在校內有管制車棚內,不太可能遭竊,發現失
竊機車於機車行修理時,也覺得有些怪異,偷車賊不可能會花錢修車,於是待隔日下午4
點,男大生取車付完500元修車款後,立即向前逮捕詢問。
警方偵訊時,將同款預借的銀色及黑色(失竊車),以男大生向同學借來的鑰匙開啟,兩輛
均能發動,警方雖同情男大生遭遇,但依法還是依竊盜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坤元機車行老闆陳志坤表示,男大生牽來的黑色三陽高手125機車,約為10年老車,當天
自己測試也均能發動,該車因電源鎖有鬆動受損形況,才會導致刻度雷同的鑰匙,剛好能
發動車輛。
陳志坤建議,民眾車輛電源鎖如在發動後,插入的鑰匙會掉落、鬆動情況時,表示電源鎖
已受損,為保障行車或車輛安全,務必趕緊到專業車行更新鎖頭。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212810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27 21:04:00
無犯意應該不成立
作者: gbcowandy (爪爪哥)   2015-09-27 21:04:00
超衰
作者: rex9999 (雷哥司)   2015-09-27 21:04:00
一樓不懂裝懂 頗呵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5-09-27 21:04:00
不起訴結案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09-27 21:04:00
在美國可以告廠商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5-09-27 21:04:00
鑰匙居然能發動 電源鎖壞成這樣?
作者: sat800g (IN)   2015-09-27 21:04:00
連結好像錯了
作者: curtismaniac (CTSC)   2015-09-27 21:05:00
不起訴結案吧
作者: jimmy811007 (kavo)   2015-09-27 21:05:00
不起訴吧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5-09-27 21:05:00
3F估計沒念過刑法...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9-27 21:05:00
不會起訴啦 犯罪要件根本不成立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9-27 21:05:00
男大生快點跟女大生在一起,這是緣份!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9-27 21:05:00
沒辦法 警察沒權利 放任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5-09-27 21:06:00
不對啊 想了想這是常識 跟有沒有念過刑法無關...
作者: freefrog (自由蛙)   2015-09-27 21:06:00
放人走 必須由檢察官決定啊
作者: curtismaniac (CTSC)   2015-09-27 21:06:00
好啦 可以在一起了啦 緣份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15-09-27 21:07:00
三樓才頗呵勒 且我當兵時 學長剛好就發生這種事 騎錯同款車 被移送
作者: qq78097 (超越靈魂)   2015-09-27 21:10:00
太衰了吧 這麼剛好停附近還能騎得走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5-09-27 21:11:00
男大生真衰,下次記得要記好車號顏色。
作者: steakhouse25 (波爾天然水)   2015-09-27 21:13:00
3樓不懂裝懂
作者: xing1007 (JBmycalvins)   2015-09-27 21:16:00
真的是雖小
作者: david54001 (阿佐)   2015-09-27 21:18:00
.....
作者: dragonet5 (難怪會有5566出現)   2015-09-27 21:19:00
是鑰匙發動應該不會起訴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5-09-27 21:19:00
竊盜罪的定義先看看好嗎? 3F
作者: SourireMask (Nubra!!)   2015-09-27 21:19:00
好衰,還多花500修車XDDD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5-09-27 21:20:00
不然拿錯傘也是竊盜罪嗎?法律本來就是基於人性定的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5-09-27 21:22:00
警察要依法移送沒錯啊 要檢察官才決定要不要起訴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5-09-27 21:26:00
依法移送沒錯...只有檢察官才能決定不起訴
作者: wike (wike)   2015-09-27 21:28:00
鍵盤法律實務:1.有無黨證 2.有-牽錯車誤會啦 3.當作沒這事
作者: sytan0422 (stein)   2015-09-27 21:31:00
我也發生過,車號相近,顏色一樣,位置還差沒幾公尺。騎回來又再跟同學報車號確認才發現騎錯。
作者: homeman (轟麵)   2015-09-27 21:33:00
跑偵查庭跟檢察官講清楚就好
作者: sytan0422 (stein)   2015-09-27 21:33:00
車廠一直沒長進。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5-09-27 21:35:00
根本沒事 不起訴結案 頂多被檢察官唸二句 做事情要細心
作者: i329 (殺刀豬)   2015-09-27 21:41:00
真的太雖小了
作者: IvanLord (施主,你還是自盡吧)   2015-09-27 21:42:00
一定不會被定罪的,放心吧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5-09-27 21:47:00
無不法所有意圖,不成立竊盜
作者: tptx6   2015-09-27 21:56:00
3F來秀下限了
作者: vivaz (小晏晏)   2015-09-27 22:01:00
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不過有些同型號的車真的能通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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