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要好好解決一下
法律不應該寫得如此模糊
可以給 也可以不給
實際上應該要寫清楚一點
颱風假就是要放假 如果要上班請給倍薪
10幾年前 台灣就這樣幹的
只要颱風假 政府宣布了就是放假
如果無風無雨 老闆會幹政府 但是絕對不會有臨時叫你回去上班(這根本是無賴行為)
至於只要沒放假 要請假就是要用自己的假
直到有一個老闆 (不想透露出他的姓名)
颱風天先宣布上班給三倍薪 然後第一次幾個人去 第二次一堆人去
第三次幾乎全部去了 但是三倍薪取消 如果有人沒去 請給假單
而這一位老闆很常被寫書 還有語錄集 於是一堆中小企業開始學習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