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河市案 大法官:不在違憲範圍內

作者: sinksink ( ?)   2015-10-01 08:11:26
: 那究竟美河市案是基於什麼法律依據來徵收的呢?
: 依據原po這篇中央社的報導,現任柯P的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說當初是先由台北縣政府於79年
: 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為捷運系統用地後才徵收的,並非毗鄰地。此說法亦符合蘇永欽大法官
: 說美河市是蓋在捷運用地上而非毗鄰地上。
: (另翻看當時法規,美河市所用土地應該是依77年大眾捷運法第6條辦理徵收的,這條並沒
: 有被宣告違憲。)
不要在那邊應該是,從原因案件的確是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但是能釋憲的原因,問題就在於第7條的聯合開發用地與毗鄰不同於90年有明文。
如果釋憲是要遵循處分原因而不是判決適用法規聲請,也行啦,可是現行不是這樣
而我昨天看到蘇永欽老師文氣到吐血,如果認為人家不是毗鄰地,你他媽的就不受理
就好了,哪有受理了說77年的要依土地法限縮等,然後又跳回來說他們不是毗鄰地
: 基本上,這次的釋憲案確實與美河市案毫無關連。
: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5-10-01 08:12:00
大法官會閃躲也不是什麼新聞了 都某人朋友 不用期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01 08:14:00
沒有細部計畫先行怎麼可能美河市變更交地我不太想動鍵盤,但有變更一定就有細部計畫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10-01 08:16:00
要收回黨產就靠這招了 小聲點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01 08:20:00
變主計變細計還不都一樣意義,請問沒計畫怎麼變更交地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10-01 08:21:00
馬英九都把自己人的大法官插滿了 小心了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10-01 08:21:00
最保守一屆的大法官來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01 08:21:00
給你案名你扯到後面蓋房子,請問是要我給你地號嗎
作者: piece1 (...)   2015-10-01 08:22:00
大法官怎麼來的..等換總統還不是一樣!小英=/=阿扁就看明年
作者: q65810 (馭風行)   2015-10-01 08:24:00
強搶民地 圖利財團 現在的政府跟共產黨一模一樣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01 08:31:00
鬼扯胡扯 「變主計變細計都一樣」是說都具有直接把土地變交通用地的意義 不知道你在內心在糾結什麼一定要細計要細計就給你: 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份住宅區、商業區、農業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自來水用地及綠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及道路用地 主要計畫(七十九年四月十一日公告實施)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新店機廠聯合開發用地捷十七、捷十八、捷十九)細部計畫案 細部計畫(八十七年十二月公告實施)只會捧德國LP? 上課老師沒講就不會變通?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10-01 08:36:00
換總統換立委也沒用 請問垃圾大法官要怎麼打下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01 08:36:00
好笑 最簡單的道理都不懂跟人家談德國有細部計畫先行都市計畫沒變更怎麼可能通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又扯到徵收範圍和價格 徵收範圍主計會沒有? 你家的主計比較節能減碳嗎? 徵收價格?你家的細計會有徵收價格?大哥 我問問你 你看過幾案都計細計?我不反對你說的「航空城是阿呆...brabra」的說法 的確先變更完再說那不是毗鄰地、說那不是非必要之徵收土地也很鬼扯大哥 你的細計也不會有各個地的容積建蔽 一個細計至少有上千筆地號 你想想有看過細計後面列土地清冊嗎只有單純變更分區的細部計畫 會單獨將案件範圍內的寫明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01 08:47:00
捷運局的那個講法本來就很怪
作者: gracy100 (冷風)   2015-10-01 09:16:00
好啦,很厲害,大法官你來當好了我說原po
作者: asstp (...)   2015-10-01 09:18:00
旁觀者覺得你們溝通沒交集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5-10-01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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