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t1000 (小p)
2015-10-02 13:49:38這種叫內亂罪
那前副總統去參加中國閱兵
那豈不叫判國罪
還有用假證件讓426登軍艦
是不是也涉內亂罪
說穿了就是人民討厭這些人
司法去配合羅織罪名
那乾脆台灣法院改成全民公審堂
讓民意來定罪
不是最符合民粹正義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邊)
2015-10-02 13:50:00反串成功
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5-10-02 13:50:00你不知道明年開始沒有國民黨了嗎?
作者:
d16194 (阿竹)
2015-10-02 13:51:00很棒 可以去旁邊領500了
作者:
laser789 (PewPewPew)
2015-10-02 13:51:00是叛國阿 可是有人敢判嗎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15-10-02 13:51:00叛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5-10-02 13:52:00其實 就是一場戲 選前的戲 選完又是「引用錯誤法條」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10-02 13:52:00台灣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10-02 13:52:00反串成功 !!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0-02 13:53:00起訴罪名越扯無罪機率越大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邊)
2015-10-02 13:54:00請問民粹的定義是?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5-10-02 13:55:00檢察算司法嗎?
作者: yeeroyuy 2015-10-02 13:57:00
你是不是把黨粹當成民粹了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0-02 14:00:00沒有明知無罪這種事只有法官專業自由心證 濫訴continue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10-02 14:04:00因為那時沒有選舉,不用在意民意,也就是你口中的民粹有選舉還要看背景影響力,不夠就會被KMT拿來祭旗
作者:
wkfrey (白)
2015-10-02 14:08:00就是以前刑法100條啊,怎麼扯都能抓人去關
作者:
ajjackoo (幹! 放開那生魚片!)
2015-10-02 14:25:00我建議你也去拍一下.... 不過你也不是權貴團, 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