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redith001 (ㄝㄝ我有妹妹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貧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罵女「肥婆」 代價2萬5千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一名34歲覃姓男子曾為使用社區公共運動器材與另名王姓女子發生嫌隙,去年8月
: 23日晚間覃男在淡水水碓社區活動中心巧遇王女,竟脫口「賤人、肥婆奶奶你來了」,王
: 女不理會,覃男還繼續叫罵,王女憤而提告。士林地院根據教育部字典解釋,認定覃男罵
: 王女「賤人」、「肥婆」已觸法,今依公然侮辱罪判覃男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
: 。
: 判決指出,覃男辯稱,罵王女「賤人」時,並無其他人在場,不構成「公然」侮辱;至於
: 罵「肥婆奶奶」,則是他的口頭禪,就像三字經是口頭禪一樣,並無侮辱王女的意思。
: 但法官認為,兩人當時身在活動中心的交誼廳,屬於不特定人都可出入的公共場所,當然
: 構成「公然」要件,且監視器畫面拍到兩人在交誼廳時並無旁人,覃男一邊對王女說話,
: 一邊張開雙手比劃,顯然是針對王女,加上教育部字典解釋指這兩句話都屬於侮辱用語,
: 因此判覃男有罪。仍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2s8zWp
: 5.備註:
法院認證的"肥婆"屬於侮辱用語!
就算被罵的那個真的體重過重也不行喔~
雖然八卦板一堆反串肥宅,還把一堆有的沒有的事都推給肥宅...
應該不會有鄉民真的以為去路上隨便叫陌生人"嗨!肥宅"不算公然侮辱吧?
是說八卦屬於公開版面吼~一個25K捏!常常推文底下一串der~帽系ㄚ帽細ㄚ!A_A
判決書查詢: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
選 士林地方法院 刑事 全文檢索 肥婆
引述部分:
(三)按賤人乙語,係指卑賤的人,古代用以辱罵女子的話;肥字
一般用來形容動物,此有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查
詢資料2 紙在卷可憑。且依現今社會一般通念及情感,賤人
及肥婆本即有輕蔑貶損之負面評價意味,會令人感到難堪與
屈辱,傷及人格尊嚴,影響社會地位及評價,自屬侮辱之言
語無訛。
教育部字典: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找 肥 這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