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馮光遠FB 姓吳的,那天老子擺明了不

作者: yoyoman001 (抱歉,我專發廢文。)   2015-10-04 11:09:02
本魯很好奇
怎麼都沒有人出來打臉冫馬先生
說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是保障高價值言論
也就是政治議題或者公眾性議題
再白話點 就是對眾人有益之事
而不保障低價值言論
也就是所謂的無意義的謾罵
白話一點就是對眾人無益之事
那天他上節目在解釋的時候
本魯白眼都快翻到瓜地馬拉去了
因為搬出了憲法
結果根本解釋錯誤
去翻一堆細到爆的釋字
結果根本不瞭解法條真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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