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政府逼我家告我姊棄養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5-10-05 18:47:40
: (二)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104年即12,840元)。
: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
: 75,000元。
: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350萬元。
隨便算你都符合資格阿,就去申請吧,不要聽服務處的人亂說。
大姊二姊22K*2+三姊算他30K+2個小孩
你0K+你爸0K+你媽也算22K好了
共96K/8人=12000。 剛好過關。
就算超過低收應該也有中低。
還有,國民年金繳它幹嘛,這個我們家沒人在繳的....
作者: lienghot (一注獨買)   2015-10-05 18:48:00
還是房產or存款超額了?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10-05 18:49:00
你真的以為他姐領22K,不是裝死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5-10-05 18:49:00
國民年金不繳 會罰錢ㄟ
作者: tyrone126 (亂到最高點)   2015-10-05 18:50:00
房子的問題吧
作者: Urgot (烏爾加特)   2015-10-05 18:50:00
這個原文章 單方面說法又通篇疑點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10-05 18:50:00
你確定他姐是真22k還是不想養家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10-05 18:50:00
誰知道他3個姐姐是不是真的領22K而已
作者: HiHiCano (戳戳)   2015-10-05 18:51:00
房產不能大於300萬的樣子 先賣掉 然後用光才能申請喔
作者: qw99992 (雪彤雲)   2015-10-05 18:51:00
說實在22k的正職我還真沒聽過
作者: Urgot (烏爾加特)   2015-10-05 18:51:00
你確定他是真有困難還是想勒索姊姊?
作者: kurtsgm   2015-10-05 18:52:00
什麼離家做22K的工作 我看不是什麼為了打拼才離家想逃離那個家庭的成分我看還大一點
作者: Sanish (o(‧"‧)o)   2015-10-05 18:52:00
這種家誰不想逃...
作者: kurtsgm   2015-10-05 18:53:00
對啊....啊逃了 又不拿錢回家....不就是棄養嗎 XD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5-10-05 18:53:00
去加油站打工都不只22k了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5-10-05 18:54:00
小孩不用算父方嗎xd
作者: asd2260123 (南部大葉文組夜校肥宅)   2015-10-05 18:54:00
所以告棄養也剛好啊 自己愛顧全別人面子 那就吃自己吧
作者: voes (wow)   2015-10-05 18:56:00
顆顆 窮人悲歌
作者: lovembp (lovembp)   2015-10-05 18:56:00
國民年金不繳會罰錢?真的假的 我好幾個月沒繳了...
作者: kurtsgm   2015-10-05 18:57:00
可以回家找工作 不回去 棄養父母 然後又不想告? 要怎麼幫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5-10-05 18:58:00
說什麼信什麼,你等到633惹?
作者: judogirl (想不出來)   2015-10-05 18:58:00
有結婚的不繳國民年金 配偶會被罰錢 以這個案例來講
作者: timeshadow (泰穆血斗)   2015-10-05 18:58:00
國民年金你沒工作也是要繳,一個沒錢還要逼死你的概念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5-10-05 18:58:00
找議員阿 讓他去跟服務處的人吵比較有用
作者: Dillon0801 (Dillon)   2015-10-05 18:59:00
年金我從沒繳過 而且不是有勞保就不用繳年金嗎?
作者: defendant (被告)   2015-10-05 19:02:00
離家做22k很常見... 真的一堆小屁孩不知人間疾苦耶...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10-05 19:03:00
有勞保幹嘛繳國民年金 你保費就算你勞保年金裡面啦
作者: kurtsgm   2015-10-05 19:03:00
離家做22K然後繳個 5~6K給房東爽 這樣有比較好? 誰才屁孩只想著自己在外面租房子生活 家裡狀況視而不見 根本自私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5-10-05 19:04:00
推薦這篇~~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0-05 19:05:00
這種家想逃的很多 攤不起
作者: kurtsgm   2015-10-05 19:06:00
對啊 不過逃離原生家庭 又不給生活費 不就是棄養嗎...然後不想告棄養 又不想幫家裡 雙手一攤就要納稅人買單?這不是很奇怪嗎 又不是沒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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