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
特殊性關係案 馮光遠被判賠金溥聰100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
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一審敗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
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全案於9月21日辯論終結,當天兩造出庭在庭上激辯,金溥聰說馮光遠兩面手法,在外叫
他和總統「出櫃」,庭內稱是政治上「特殊性關係」卸責;馮光遠說,金溥聰從來沒有得
過人民一張選票,「都靠著跟馬英九的關係吃香喝辣」。
全案緣於金溥聰不滿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求償新台幣
2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一審遭法院駁回,金溥聰上訴,高院今天宣判。本案刑事的誹謗部
分,高院今年3月判馮光遠無罪確定。1041006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0065009-1.aspx
5.備註:
阿憲法咧? 是不是該去申請釋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