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停車擋住家出入口引糾紛 車主爆氣怒罵

作者: scuderia ( )   2015-10-06 15:51:42
※ 引述《seibu (難過)》之銘言:
: 嘉義縣警局交通隊隊長潘春盛表示,道路邊線外可停車,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 56條第5項,該輛車主是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違者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
: 以下罰鍰;縣府經發處使用管理科表示,該地點無騎樓,屋主可停放車輛。
: 潘春盛說,黏貼紙張在車輛上,對方可控告毀損罪,屋主若遇此情況,應報警處理,警方
: 可依車籍資料通知車主移車。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66804
: 內有影片,車主整個爆氣狂罵超恐怖
沒有用。
之前我住的地方出入通道也常被檔,
打電話給附近的派出所,他叫我打給拖吊場,
打給拖吊場他說停白線合法他們不拖,叫我打給派出所,
再打給派出所我說你先過來看看,拍個照車是不是確實出不去,
然後再查車主資料請他來移車這樣可以嗎?
他說他們沒有這種服務。
我說所以我現在急著要出去,也只能在這邊等車主來移車?
警察說對。
我說我繳稅不是聽你在這邊跟我說「對」,
警察:嗯......(掛電話)
╯-____-)╯~ ╩╩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5-10-06 15:53:00
以前老家也有這種白目車主,後來我阿伯打電話叫朋友
作者: Liking (MP魂)   2015-10-06 15:53:00
你說你認識某某立委 馬上飛來幫你辦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5-10-06 15:53:00
'車是不是確實出不去'->請問你是合法車庫嗎如果不是合法車庫 確實警察沒有任何義務或權利幫你
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5-10-06 15:55:00
改天你臨停在外面,被人用堆高機鏟走,應該就爆氣了吧.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10-06 15:55:00
非雙北的警察素質真的是…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5-10-06 15:56:00
原po講的警察素質沒問題 出入口外面是白線明顯不是合法車庫 警察本來就沒有權利叫人家移車
作者: glacialfire ( )   2015-10-06 15:57:00
要是我就會開始每天在家門口喝啤酒了 台啤玻璃瓶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5-10-06 15:57:00
我又不會臨停到直接堵死人家四合院大門口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06 15:58:00
之前法院判例把輪胎洩氣不算毀損....你應該懂怎麼做吧?
作者: glacialfire ( )   2015-10-06 15:58:00
碎在地上也是不小心的
作者: vashs   2015-10-06 15:58: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5-10-06 15:58:00
只能上來找鄉民集思廣益,一起找出民眾自救的方法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5-10-06 15:59:00
這是法的問題 警察對這個真的沒啥用
作者: tngtng (tngtng)   2015-10-06 16:00:00
@jameshcm那是判例還是判決? 洩氣被判妨礙自由也蠻多的歐
作者: bodhi (????)   2015-10-06 16:03:00
你自己沒有先找出法條 警察就會呼攏你 找出來逼警察開單
作者: nantou049 (大螃蟹)   2015-10-06 16:03:00
洩氣判妨害自由? 真的是亂判 判毀損還有點道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06 16:07:00
抱歉是判決,不是判例;感謝提醒,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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