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台大醫學系畢業的醫師,以前念書時有接觸到台大法醫所的課程,這
方面的爭議亦有所聞,分享一些看法。
法醫學雖然有個「醫」字,卻完完全全是一門、需要另外精通的獨立學問,不要說
沒念過醫學系,你叫醫師來做,也幾乎是不合格。檯面上許多有醫師資格的法醫
(或所謂「特約法醫」),也常常鬧出匪夷所思的錯誤,不久前板上好像就有一篇
在笑這個的。
法醫該由什麼樣的人擔任?最理想的情況,是一個病理科專科醫師,受過法醫學的
專業訓練,同時具備法律與醫學的素養,專業上足以從人體上萃取出最大量的資訊。
實際上,台灣──從來就沒有──過這樣的環境。威權時代不重視人權,且司法系
統僅為當權者工具:在那時你負責相驗解剖「陳文成事件」、「林家血案」,你要
怎麼出報告?直到今天,法醫師仍是由檢察官「指揮」辦案,缺乏真正獨立性。
相對的,那時正是醫師的黃金時光,我不要跟當局作對,悶聲發大財,社會地位又
高,也很有職業尊嚴,因此法醫的工作幾乎無法吸引到任何醫師擔任。
長期以來,這個領域,人既稀缺,品質也……不多說(拿香蕉只請得到猴子,更何
況是在殯儀館工作,餐風露宿)。找不到病理醫師來怎麼辦,那家醫科也行;找不
到醫師怎麼辦,那中醫師、牙醫也行。問題是,那「法醫學」的專業訓練呢?
所以有了「法醫研究所」。直到今天,願意走法醫的醫師,依然非常非常稀有,更
不要說有病理專科,原因是執業環境依然相對惡劣,不只是收入問題(其實油水不
少,而且集中在這些有解剖資格的醫師身上)。
那怎麼辦,我們眼前的問題先解決吧,於是他們找了一群願意學習這門專業的相關
科系學生,與醫學系一起上課,用同樣的標準要求他們,並加上法醫訓練(這可是
醫學系所沒有的),給他們一張特殊的執照,叫「法醫師」。
所以你說他們不合格,檯面上的醫師又何時真的合格了呢?遠因是,這個政府,
從來就不重視,受害者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