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5212 (q5212)》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金溥聰vs馮光遠誰窮? 答案揭曉嚇死人
: 3.完整新聞內文:
: 金溥聰昨天逆轉勝,法院判決馮光遠要賠100萬元,但您可知道為什麼是這個數字嗎?
: 《蘋果日報》報導,作家馮光遠三年前以「特殊性關係」等語,批總統府資政金溥聰,靠
: 著與總統馬英九關係密切,曾拿下駐美代表職務,遭金求償。一審認定馮是針對公益評論
: ,判他免賠,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馮的前後文還用「男妓」、「愛侶」等字眼,顯然是
: 暗指金、馬兩人有性關係,但卻拿不出佐證,昨逆轉判馮賠100萬元,並在《蘋果》等四
: 報頭版登道歉啟事。
: 高院審酌金的財產約500萬元,馮則有2千萬元,判馮應賠100萬元,並在四報登道歉啟事
: 一天。《蘋果》調查,登四報約需90萬元,合計馮要為此官司賠上約190萬元。可上訴。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007/706474/
: 5.備註:
: 好野人阿
這篇重點應該在馮光遠為何有兩千萬吧?
上次選台北市長也是大剌剌亂花
平常裝的跟鄉民一樣
結果根本就是權貴
金溥聰當官的有錢很正常
馮光遠只是作家
哪來的錢?又不是九把刀
我覺得馮光遠應該對鄉民交代他的財產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