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慶忠控除爛委違法 「拜託」中選會阻止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5-10-08 18:13:29
※ 引述《uus (亞典波羅)》之銘言:
: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1008/707587/
: 張慶忠控除爛委違法 「拜託」中選會阻止
: 多個公民團體日前舉辦「除爛委」遊行,呼籲2016立委選舉民眾應將不適任立委請
: 出立法院。對此,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今利用立法院內政與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中選
: 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的機會,指出該活動已公然違反《選罷法》第84條「罷免不得
: 宣傳」,向新任中選會委員遊說說:「一定要拜託」,依據《選罷法》蒐證處理,
: 「讓候選人有公平競爭的機會。」
: 張慶忠表示,依《選罷法》第84條規定「罷免不得宣傳」,但上周六,有幾個公民
: 團體舉辦了「除爛委」遊行,現在立委選舉提名已經幾乎確定,像這種違反《選罷
: 法》第92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明目張膽在街上宣傳,甚至他們的發
: 起人在台上宣稱,將在競選期間設立落選總部,還可能會落在張慶忠的選區。
: 張慶忠為此,請教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若中選會接到檢舉,會抱著什麼樣的態度
: ?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兼代理檢察總長林偕得回應
: 表示,「我們會依法行政,這件事還涉及到刑事…」張慶忠接著說,該團體要打對
: 台,設落選總部,「這裡再拜託投我一票,那裡再拜託不要投給誰」,這樣沒有違
: 法?張認為,該團體在報章雜誌已很明確在宣傳,這是很嚴肅的問題,請問中選會
: 委員,對於這樣的團體會怎麼做?
: 林偕得強調,「這應該視具體狀況。」張說,「具體的狀況,他們寫得很清楚,你
: 們中選會會不會移送法辦?」林偕得再重申,「我們會收集相關事證。」張指出,
: 「相關事證是阿,這些意圖使人不當選,已經很明顯違反《選罷法》,你們要做很
: 明確的行為!」他說,「否則我在選舉,別人在後面扯後腿,或者突然上台跑來打
: 幾拳,中選會要對這種行為立即阻止,法律要移送法辦,這個很明確。」
: (林靖堂/台北報導)
: 備註:
: 會怕齁
選罷法第104條規定(最新條文已改條號,92條是錯的):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
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條不只規範「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也規範「意圖使候選人當選」
所以「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根本不會違法
本條違法主要行為是「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
所以只要所述的是事實,就算真的是反輔選,也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中選會的官員不知在回答什麼
然後張慶忠
你連條文內容都搞不清楚,
讓你當立法委員,真的太勉強你了
不要再丟人現眼
趕快辭職並宣布棄選吧!
作者: UenoJoe (CallmeR)   2015-10-08 18:15:00
你寄望他們有相關知識?
作者: bilibala   2015-10-08 18:18:00
你以為土財主、開摩鐵的懂法律?台灣就是讓這些有錢人亂搞立法院才這麼糟糕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0-08 18:19:00
立委不懂法律不是很正常的嗎?
作者: citywind (~~~~~~鯰魚~~~~~~)   2015-10-08 18:25:00
KMT打手有選擇性辦案,比較需要防的是這點
作者: Roy22 (R.H.)   2015-10-08 18:38:00
這個成天在打高爾夫的垃圾能有多少時間研究法律?
作者: chinafree (被洗腦的支那人)   2015-10-08 19:04:00
立委隨便選,被牠玩四年https://youtu.be/PSmiI7WeIik?t=57m50s
作者: pigtimpig66 (幻夜星痕)   2015-10-08 19:26:00
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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