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般人想要享受美國的福利 去當美國人可能不錯
有錢人現在還去當美國人 就不太對吧
因為美國財政困難
IRS最近大舉加強海外收入和資產的稽查
具體一點
首先有FBAR條款 要求所有報稅人必須申報所有海外超過一定金額的帳戶資料
(不只美國公民 綠卡持有人也一樣)
光是沒有照實申報 就可能懲罰最高餘額的50%或10美金 甚至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另外後來又推出FATCA
除了中國等國 大部分的國家都有配合美方的要求
以台灣來說 如果身分疑似IRS的目標 (出生地美國就完全沒有討論空間)
開戶時就必須填寫相關表格 並允許銀行提供資料給IRS 否則銀行會拒絕開戶
如果發現狀況不妙想要放棄美國國籍
除了2000多美金的手續費外 也可能課總資產15%的懲罰稅
IRS跟台灣的國稅局的等級是不同的
如果是台灣的國稅局 只要把資產轉移到海外就天下太平
但是IRS影響的是全世界 (除非有人想把資產轉移到中國)
要逃稅的難度可以說比天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