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之銘言:
: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台灣被日軍占領,成為大日本帝國的南侵基地。
: 當時台灣人效忠日本天皇,可以簽志願役。原住民戰力比較強,簽志願役是編入日本皇軍
: 高砂義勇隊,作戰部隊待遇較好。
: 台灣平地人簽志願役,加入日軍階級則是軍夫。當軍夫比二兵還菜,都分配到器材班、打
: 飯班做到退伍。
: 有沒有日本殖民時期簽志願役的八卦?
: 各位的家人,有沒有人簽下去過?
因為你不知道當時台灣的薪水狀況
當時台灣工人一天賺不到日幣一元 一個月賺不到日幣二十幾元的比比皆是
軍伕最鳥蛋的有多少錢可領?
首先會領到一筆安家費約八十元日幣
每個月月薪是六十元日幣起跳
台灣的募兵制根本就是搞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