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太長了, 只能刪掉
老實說小弟同意您兩個主要部份
(1) 大麻開始在罕見疾病上有其治療的地位
(2) 大麻在作為毒品上的地位被高估
(1) 的部分, 的確Cannabis最近幾年開始對某些少見罕見疾病有他的地位
小弟知道的就兩個
一個是多發性硬化症造成的肢體僵硬 (Spasticity of Multiple Sclerosis)
這個已經用很少的case數量就 Epub在很不錯的期刊
(20個就可以上...馬的這一定是pilot study...)
J Neurol. 2015 Aug 5. [Epub ahead of print]
Walking improvements with nabiximols in patients with multiple sclerosis.
Nabiximol也是一種cannibinoid, 商品名Sativex,
也是您說的GW pharmaceuticals 的商品之一
另一個就是你說的Dravet Syndrome.
Dravet Syndrome麻煩的就是多數的抗癲癇藥物對他反而都是禁忌藥
因為Dravet Syndrome(或是SCN1A[鈉離子幫浦 I-alpha次單元]的mutation)
使用了常見的像Dilantin, Cerebyx(Prodilantin), Tegretol之類抗癲癇藥物後
會變得更嚴重....
所以Cannabidiol才會在2013年底被FDA核可為試驗藥物之一
不過這個部份有點像是說砷幾乎是AML M3的必要藥物之一, 但是你還是不能亂買
買了人家還是可以懷疑你殺了戚家十三口
....所以雖然大麻的確在這些人上可能是緩解或救命的最佳選擇之一, 但是很難
把他推論為大麻可以開放, 畢竟醫療上的東西相對控管的很嚴格
(2)的部分,只是覺得因為不只是單純的根據成癮性/毒性/後遺症來訂出這些規範
所以很難因為大麻確實的作用遠較法規所"暗示"的溫和且無害, 就把他排除
因為這類的問題太多了, 確實在大麻開放的國家, 會發現有一卡車比他更
有害, 危害更深的東西, 甚至如果我們去做油炸食物和大麻對社會和個人
的衝擊, 不用想也知道油炸食物絕對會壓倒性的勝過大麻
但是相反的, 就算如此也幾乎沒有國家把垃圾食物歸類為毒品... 煙和酒
也是一樣的情況... 不過這類的規範絕對不僅僅只是醫療上的考量而已
畢竟社會不是實驗室, 連年輕世代都受不了的陋習也無法被拋棄的狀況下
社會只能在理智, 積習還有人的慾望下不斷拔河...
不然菸酒檳榔垃圾食物應該全面禁止, 體脂肪高於30% 的男性應該退出健保,
晚上去買個鹽酥雞應該當成毒品交易以現行犯逮捕
阿宅去排個動漫祭應該當成羅莉成癮, 全部必須強制勒戒
但是正常人都知道在民主國家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民主在這些模糊地帶
就會變成多數暴力, 因為只要絕大多數的人, 無論有無經過思考, 或是被誤導
而認為某些事物應該禁止, 那多數情況就會被禁止....
所以我們可以安全去夜市買炸魷魚不會被抓, 可是呼大麻還是犯法
要再度被接受, 必須克服的就是社會所必然存在的非理性慣性
而這類慣性太多, 所以開放大麻這種阻礙大又沒有好處的事情自然沒人想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