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奇怪A
愛抽就去抽啊,如果因為抽大麻有其他犯罪行為
像是缺錢搶劫 或是打人傷害
再針對這些犯罪行為去處罰不就好了嗎??
把妹失敗也會殺人
想睡開車也會撞死人
投資賠錢也會去搶劫
不都是不罰原因 直接罰後面的行為??
有錢愛抽就去抽 抽到會上癮 會漏尿 抽到掛死掉是你家的事
只要沒有後續的犯罪行為
政府有必要管那麼多嗎?
※ 引述《Khadgar (Khadgar)》之銘言:
: ※ 引述《yolin5460 (悠悠悠...靈)》之銘言:
: : 看文章是有培養或萃取出不含成癮成分的大麻
: : 拿來當作醫療用途這很不錯
: : 基本上原PO說的醫療用途我個人是贊同
: : 不過這東西使用過量會有問題大家都知道
: : 在原PO的文章裡說明了跟大麻比起來
: : 菸酒帶來的問題更大,比這東西更毒
: : 這也就跑出一些論點:
: : "那為什麼菸酒可以,這東西不能合法"
: : "比起禁這東西,菸酒更應該禁掉"
: : 嘛 就平心問一個問題就好
: : "就算這東西比菸酒不毒,那我就要放它進來嗎?"
: : 不是什麼先進國家合法,我們不合法就是被傳統束縛落伍沙小
: : 雖然你說這東西謹慎使用不要用過量就沒事
: : 但問題就是這世界上就是一堆人大麻成癮啊
: 這些問題都不是醫療問題, 而是社會問題
: 如果有興趣, 可以google "Adverse Health Effects of Marijuana Use"
: (NEJM的要付費, 但是第二個結果有免費的pdf...奇怪這樣NEJM不會不爽?)
: 也就是y網友講的 NEJM 2014年那篇文章
: 這篇文章以NEJM的標準來說, 非常的"不醫學"
: 用字淺顯, 只有6頁, 想了解老美的青少年Marijuana濫用花個30分鐘就可以看完
: 而為啥NEJM會刊這篇文章, 個人覺得跟他的地緣有關
: 雖然NEJM在醫學界是有如不會老馬的金閃閃般的存在,
: 這個logo是鵝毛筆和醫神杖交叉的期刊本身還是由麻州醫學會發刊
: 而麻州的大麻持有也在2012年被合法化
: 因此這篇的Introduction裡提到
: The popular notion seems to be that marijauan is a harmless pleasure,
: access to which should not be regularted or considered illegal.
: 這是寫在一個普遍認為大麻是無害而且不應規範和禁止的社會的公衛文章
: 也因為大麻的開放, 所以醫學會有義務提醒並且"平衡報導"大麻的可能危害
: 尤其在老美統計下, 香菸的青少年使用率從1975年的30%掉到10%
: 可是大麻因為合法化而起起伏伏的維持在10%
: 更何況大麻中的"有效"成分THC (Tetra-hydro-cannabinol)從1995年的4%上升到
: 2012年的12%
: 所以會著重在大麻的各種副作用
: 作者所收集到的資訊就如前面y網友寫的
: 但是這篇他也有提到大麻的用處
: 1. 青光眼症狀控制
: 2. 化療導致的噁心嘔吐與食慾不振
: 3. AIDS相關的厭食症
: 4. 慢性疼痛
: 5. 抗發炎(像克隆氏症Crohn disease或是潰瘍性大腸炎Ulcerative colitis)
: 6. 多發性硬化症導致的強直症狀 (Nabiximol)*
: 7. 癲癇 (小兒型, 不限於Dravet症候群) *
: *沒有提及可能的副作用
: 但是作者也批評醫界(麻州/美國)對於大麻處方的輕忽
: 所以這是一個完全和台灣不同的世界,
: 可以讓我們想像萬一開放後可能會發生的問題
: 作者一直強調這不只是醫學問題, 他提到菸酒的危害來自於他的合法和易取性
: 所以當大麻合法後, 是否可能因為潛在負作用而讓社會付出比菸酒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