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王旋又成功的向陳菊遞出了投名狀。在九合一選戰時,高雄市議
會議長許崑源帶領數名里長到市府向陳菊抗議,氣爆善款發放不公、流向不明,有拿善款
討好選民之嫌。當晚電視台以此為題進行討論,我也對之提出強烈質疑。陳菊命令高雄市
政府對我提民事訴訟。經過幾個月審理,王琁法官判決高雄市政府勝訴。
此判決疑點極多,我歸納成五點:
一.高雄市政府為公法人,有提出妨害名譽的訴訟權嗎?
二. 我評論對象為陳菊,並非高雄市政府,陳菊非原告,高雄市政府為
訴外公法人,與本案爭議無關。
三.此評論起因是許議長到市府向陳菊抗爭引起,高市政府未告許議長,
卻告評論之本人。
四.此事為可受公評之公共議題,應保障言論自由。
五.多位里長,受災戶和許議長均出庭作証,指善款發放不公。
綜合上述五點,此案判決明顯為政治操作,我強烈質疑王琁法官之動機。而陳菊在46億氣
爆善款發放,敢發誓沒有黑箱操作?難道只許市長黑箱,不准社會質疑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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