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不予受理的意思只是說,
若(1)「在檢舉板」用「匿名的方式」提出檢舉,或(2)「未提出檢舉者」
板主不受理,
板規並沒有說,
「用私信、水球或其他不在檢舉板提出檢舉的方式來檢舉,板主不受理」
那條板規只是規範當事人在檢舉板提出檢舉需要「實名」提出檢舉,否則不受理,
或者,未提出檢舉者,也不受理。
這樣解讀的意思才對,
當然板主這樣處理是有點瑕疵,但實在並不是什麼很大的瑕疵
畢竟板規從來就沒有說過「需要在檢舉板提出檢舉,否則不受理」這樣的條件
不受理只是用於規範當事人需用實名提出檢舉
你的不受理(不在檢舉板檢舉者不受理),
跟板規規定的不受理(用匿名方式檢舉者或未提出檢舉者不受理),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要戰人可以,起碼也要戰對地方吧............................
以上解釋相信是有點繞口,但多看幾次你會懂的
如果你覺得我是錯的,那可能我以前大學教授給我的法學分數(9X)是亂給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