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台灣辦公室
國合十字(2015)協233號
黃安先生:
您 10月8日舉報材料收悉。國台辦領導高度重視,責
成相關單位迅速調查核實。
經查被舉報人鐘嶼晨其父鐘大偉於今年9月初赴廈門
考察,確曾主動聯繫廈門夏商集團,表達合作意願。但夏商
集團表示,迄今沒有,今後也不準備與鐘大偉簽訂任何合作
意向或協議。被舉報人另一家族企業"大同生醫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經查未在廈門登記註冊,與閱傳的廈門某國企
亦無業務往來。
"台獨"危害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損害台灣同胞根本利
益,我們堅持一中立場,反對"台獨"的立場堅定不移。絕
不允許任何人在大陸賺錢卻在台灣資助"台獨"分裂活動。
對您支持統一,反對"台獨"的鮮明立場,我們深表敬
意,並致謝忱。
此復 順致
時祺
國務院台辦投訴協調局
2015年10月16日
http://bbs.tianya.cn/pic-333-749472.shtml#p=2312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