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啥米!朱安雄涉賄逃中國 已過追訴期

作者: EbinaHina (海老名姫菜)   2015-10-16 20:38:25
http://img.ltn.com.tw/2015/new/oct/15/images/bigPic/600_134.jpg
有人默默躲過追訴期:朱安雄、陳由豪
有人已客死異鄉:伍澤元、王玉雲
有人追訴期還很長:劉松藩、羅福助、王又曾、何智輝、曾正仁
啥米!朱安雄涉賄逃中國 已過追訴期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23831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簽訂6年,長久以來,中國對重大刑事犯皆釋出善意,只要我方提出的要犯名單,總會立即處理遣返歸案,但遇到重大大咖經濟犯,中國公安單位卻另有一套標準,讓我方莫可奈何。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多年,2009年警政署曾擬訂一份人數約420名,疑似藏匿中國的台灣通緝犯名單,近百人被列為重大通緝犯,包括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前高市議長朱安雄、前中興銀董座王玉雲、前廣三SOGO百貨董座曾正仁,及金紀玖、劉偉杰等重大經濟要犯。
前高市議長涉賄選逃了12年
近年來,中國公安單位陸續將詹龍欄、吳桐潭、黃上豐、薛球、陳益華等重刑犯交由我方處理,但對我方提出的陳由豪等人,則完全沒回應,警政署高層多次赴中國交涉,卻始終沒下文。
這些人久留中國,往往因此逃過追訴時效,像前高雄市議長朱安雄議長賄選案被判刑,潛逃中國12年,追訴時效至今年5月消滅,執法人員也莫可奈何。
中國是台灣經濟要犯天堂
刑事局一位高階警官表示,中國公安單位對我方要求的重大經濟罪犯遣返,曾私下陳述,這些人在中國擁有事業,對中國有貢獻,加上未在中國犯案,在許多因素考量下「有所困難」。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則指出,這些大咖逃犯行蹤飄忽,有時警方千辛萬苦弄到情資,通知中國公安部逮人,人卻早已出境第三地或根本不在中國。
作者: GiBai5566 (居掰5566)   2015-10-16 20:39:00
怎麼潛逃中國的顏色都那麼一致啊~~
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5-10-16 20:40:00
朱安雄還沒死啊?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0-16 20:40:00
感謝KMT
作者: marsper (Life finds a way.)   2015-10-16 20:40:00
無法可修讓他們禁止入境嗎,就終生滾去國外吧~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5-10-16 20:40:00
清一色耶!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5-10-16 20:42:00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老婆還在保外就醫,關不完……
作者: rsy (~神乎其技~)   2015-10-16 20:45:00
哇~~現在已經可以自由回國了耶 A錢去外國爽 真好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10-16 20:46:00
都是國民黨的,有口碑哦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15-10-16 20:49:00
黃芳彥、王又曾、金晶表示......忘了還有2008年起流亡日本的金美齡
作者: swearflycc (ET)   2015-10-16 20:52:00
關金美齡啥事? 王又曾……樓上黨籍真怪啊
作者: hao123xbaidu (garbage)   2015-10-16 20:53:00
結果羅明才都還選得上 唉
作者: swearflycc (ET)   2015-10-16 20:53:00
找不到可以反駁的就別說了……不然臉可是很腫的台灣本就是鬼島啊 羅立委前幾天不是上新聞版面了嗎?
作者: mix5172000 (PS正指標)   2015-10-16 20:55:00
掏空中的台灣
作者: aa2425   2015-10-16 21:00:00
定讞就應該當場帶去服刑,居然還可以先走,不逃亡才有鬼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15-10-16 21:17:00
明年116到520乾脆封閉台灣所有機場好了,防某人潛逃出境
作者: wsx26997785   2015-10-16 21:18:00
可否立法 把這些通緝犯撤銷國籍列入入境黑名單
作者: MW1220 (老機型)   2015-10-16 21:26:00
高調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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