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
你這樣推論不合理
由這個案例
員工A老闆錢
未事先告知
老闆無選擇的餘地
員工A錢前
沒先跟老闆說
我會A錢
而老闆叫員工加班
員工可以問
有沒有加班費
沒有加班費
你可以不加
有選擇的餘地
因此狀況是不同的
而且你不確定煎餃店
是否有凹員工加班費的情況
就拿別的壞老闆情況
來合理化
煎餃員工侵占的行為
這樣對嗎?
※ 引述《azukitw (◎ ω ◎)》之銘言:
: 員工A老闆個三五萬 叫業務侵占罪 就要判刑 還要入獄
: 老闆A員工加班費 算不算侵占罪??有沒有比較嚴重的罪名??
: 系統性的A全公司員工的加班費 退休金 資遣費
: 十萬百萬甚至千萬以上都有可能
: 不但不會判刑 若員工申訴還能在勞資調解會上討價還價
: 根本賺很大
: 有沒有老闆A員工薪水不會被判刑的八卦??
: 慣老闆表示:不A白不A 抓到再說 頂多罰款 不會被判刑抓去關
: 偉哉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