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14項罪名起訴王又曾等107人
,王又曾被求處有期徒刑30年及罰款新台幣17億1千萬元,
王金世英則被求處有期徒刑28年及罰款新台幣7億1千萬元。
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三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安利銀行八
成股權,資產估計超過四千萬美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王又曾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
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
有人說只要總統寫信給美國 就抓得回來
但8年了 還沒抓回來 明年抓得回來嗎?
王又曾經歷
力霸企業集團董事長
中華商業銀行董事長
東森寬頻電信公司董事長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
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
臺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總統府國策顧問
十大通緝經濟罪犯要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