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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討論] 政府要立法管制網路言論了?
時間: Thu Oct 22 08:57:41 2015
首先來個舊文回顧。
#1LESl_UG (PublicIssue)
另立新法其實就把現有法條抄一抄就好了
重點是某位立委不小心說出來的話。
http://0rz.tw/zLg13
防網路霸凌 立委挺另立專法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認為,過去只要有人提出要對網路進行管理,馬上有就被扣箝制言論自
由的大帽子,「但是今天發生這樣的事,大家要回頭檢驗,網路言論可以不用負責任嗎?
」
她呼籲,立法不是要箝制言論,可召開公聽會集思廣義,提出一個具體可行的辦法。另外
,「很多版主或是站長開放了一個這樣的空間給人霸凌,這個板、這個平台都是你開的,
結果發生這種事情,卻可以不用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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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現有法條抄一抄,然後再加立一條板主或管理人要負責。
以後還需要帶什麼風向或安插人到管理層嗎?
直接就可以用法律命令板主刪文了,板主不刪就是自己吃官司。
這才是重點呀!其它東西只是唬唬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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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最新的消息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022/36855137/
NCC擬修法 假處分封殺網路霸凌
NCC指,先進國家網路法規都未以行政管制為出發點,以免妨礙網路產業發展,該草案
以民事程序為主,且仍受各領域法律規範,如版權爭議仍依《著作權法》處理;另現若有
網路影片涉盜版或毀損名譽,平台業者、內容提供者可能遭一併提告,草案也增訂業者如
提供封鎖、下架機制可免責。
http://tinyurl.com/oxaarek
NCC昨(21)日公布匯流五部法中新增訂的「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任何涉及張貼侵權
的文章、內容,或者涉及毀損名譽或霸凌,服務提供者或網路平台業者必須移除爭議內容
,不然恐涉及刑事責任,但寬頻網路提供者則可免負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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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服務提供者或網路平台業者也有刑事責任這件事。
我一直沒法找到第666次會議紀錄,或是新聞中提到的草案,有人有進一步資料嗎?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aspx?site_content_sn=67&is_history=0
這件事一定要追的,他們又想插手網路言論了。這次可是扛著反霸淩的大旗呀!
另外,本文歡迎任意轉貼,我只想看到完整的討論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