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認定通姦達354次 男女各判8月徒刑

作者: VB6 (VB)   2015-10-26 20:30:43
認定通姦達354次 男女各判8月徒刑
2015-10-26 18:09:02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新北市已婚的李姓男子與蘇姓女子,因工作關係認識,並在8年前開始發生婚外情,6年來在
全台各地旅館發生性關係至少354次,直到前年蘇女丈夫發現,告知李妻共同提告;新北地
院審理時,二人認罪,今天判決各處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
43歲李姓男子與39歲蘇姓女子承認婚外情,但二人辯稱配偶均早已知情,之前已經原諒,後
來提告時是超過時效,不過法官不予採信;李在向妻子認錯懺悔後,仍保持婚姻,蘇女則已
與丈夫離婚。
http://udn.com/news/story/2/127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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