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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
2 小時前
國民黨選前還可以抹黑對手5萬次 加油!
第一: 蔡英文提出民事訴訟,認為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違反行政中立,
開記者會用變造的公文在總統大選前抹她,向劉憶如求償50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劉憶如應賠償200萬元。
這件事情證明劉憶如確實以不實資訊抹黑蔡英文,意圖使他不當選,
結果蔡英文也果然落選,但是大家想想,只賠200萬,
這個判例告訴大家擁有千億黨產的國民黨以後還可以如法炮製,意圖使人不當選5萬次。
第二: 特偵組在黃世銘帶領下,選前大動作搜索宇昌案,然後”不小心”被媒體知道,
在總統大選前以弊案方式,提供媒體大篇幅報導以影響選情,
而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這樣的人竟然沒事,現在在家爽領一個月17萬6千元退休金。
第三: 2012年12月12日,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公布兩份已解密的宇昌案極機密公文,
顯示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曾批示宇昌公司前身TaiMed公司投資案的極機密公文;
劉憶如並且大動作開記者會爆料,指控在2007年3月31日另一份TaiMed募資的英文說明書上
,蔡英文就已列名「主要負責人」。
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等痛批,「蔡英文竟自己決掉(公文)了!蘇貞昌被蔡英文矇了。」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陳其邁出示原始文件,指控劉憶如涉偽造文書,
拿8月文件充當3月文件。段宜康也提出,劉憶如與林益世公布的文件上,
「附件三」的字眼遭塗改,要求公布塗改公文的原因,以及出示原始公文。
劉憶如坦言,經建會提供給立委的所謂「TaiMed投資說明會資料」,確有「時間錯置」。
最後整個宇昌案偽造公文部份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刑事責任,
特偵組都以查無具體事證為由,予以簽結。
結論是: 法院誰家開的呢?
備註:
彭P當到教授了,居然還不知道法院是誰家開的!真是貽笑大方!!
這題連小學生都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