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背景:
我女友就讀淡江大學
由於被父親家暴後,連同媽媽、妹妹一起被趕出家門
暫居親戚家,女友後來是搬來我家住
不過她要自己打工負擔學費跟生活費
(宿舍費是我幫她出)
事由:
現在大學生都有「服務學習時數」
我女友五、六、日下午四點之後都要去餐廳打工
其它日子課表都是排到下午五點才放學,但是週一、二早上沒課
可是教官強制她一定要週一、四、五 16:00~18:00 到育幼院服務
如果不去就直接給她零分
零分
零分
根據淡大的相關規定:
http://servicelearning.sa.tku.edu.tw/index.php?do=faq
補做機構:
http://servicelearning.sa.tku.edu.tw/index.php?do=community&id=15
沒有道理只能去育幼院而已吧!?
還是我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淡江教務處之前給我感覺是不太在乎學生的死活
有沒有地方可以申訴啊?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詢問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內容是否過少,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b.一天只能張貼 "兩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兩篇之內,
超貼者將被劣文,請注意!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看完提醒可刪除ctr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