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的fb內文節錄如下
“我要向大家揭露一件令我非常痛心及氣憤的事情,那就是「無水石膏」(學名無水硫酸
鈣,用於模型、面膜等商品,俗稱工業用石膏)經過某段姓立委的努力,已經變成我國的
合法食品添加物了……”
“某大老闆把無水石膏偽裝成二水石膏販賣,當時我國合法食品添加物只有「二水石膏」
(學名二水硫酸鈣,用於豆花等食品的凝固劑,俗稱食用石膏),依據專家證人的說法,
是因為無水石膏在鍛燒過程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
看起來他很明顯的搞錯了:
1.幹哪有無水硫酸鈣就是工業用石膏,二水硫酸鈣就是食用石膏的道理啊
2.他好像以為無水硫酸鈣就是含重金屬,就是不能用
從頭到尾都把別人的意思搞錯了= =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10-31 01:43:00就是把無水/二水 和 工業/食品級 四個混在一起跳針
作者:
ttykimo (FOX)
2015-10-31 01:43:00文組誤國 好歹學法律的 邏輯差成這樣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10-31 01:44:00台灣一堆這種公務員.............
作者:
Vett (Vett)
2015-10-31 01:44:00都寫俗稱了 懂? 無水石膏要弄成可以吃的要精鍊
作者:
addycat (野喵的命運好好玩)
2015-10-31 01:45:00二水精練之後,變成無水的吧
以段的文章來看 跟本就是食藥署漏掉這一樣 還心虛刪文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5-10-31 01:45:00
工業石膏 好ㄘ嗎
作者:
Vett (Vett)
2015-10-31 01:45:00吳家誠都說了...精鍊要花大錢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5-10-31 01:45:00石膏本來就不能吃吧 無機物耶 把人當機器吃礦物喔而且石膏育水會發熱 加在豆漿裏 男寶是放的熱量不會讓
作者:
amovie ( )
2015-10-31 01:46:00文組 可悲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5-10-31 01:46:00豆漿變質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10-31 01:47:00中國人吃了三千年的東西 漏了食品分級 三寶就跳針工業級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5-10-31 01:47:00人家女生~~~~~~~~~~~~~~~~~~~~~~~~~~~~~~~~~~~~~~
作者: buddar 2015-10-31 01:47:00
檢察官的水準....
作者: basketkdash 2015-10-31 01:48:00
yoyo發明了一種湯匙 來吃豆花可以繞過石膏吃到純豆花
作者: c230 (c230) 2015-10-31 01:48:00
感覺如果真的是廠商進口含重金屬石膏 檢察官還能爆料爆成這樣 那他以前在起訴時會不會搞錯法條 很恐怖
作者:
Vett (Vett)
2015-10-31 01:49:00成本不同啊 懂!?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5-10-31 01:49:00Vett...請就事論事不要故意把蘋果和橘子畫上等號好嗎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5-10-31 01:50:00就算成本不同,那跟法規列管什麼關係?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5-10-31 01:51:00只要有本事精煉成符合食品安全規範的,你管人家成本多少
作者: rupcj (不怕) 2015-10-31 01:51:00
要洗也換個標題洗,KMT要的就是讓這標題充滿版面
作者:
mojingri (韋æ©_L)
2015-10-31 01:51:00我好像知道她講的專家證人是誰......好想*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10-31 01:52:00如果真的含重金屬,問題也是出在重金屬而不是石膏啊
作者:
Vett (Vett)
2015-10-31 01:52:00真是搞不懂對頂新一套標準 對無水石膏一套標準 難道就是顏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10-31 01:52:00就有幾個人要把 無水/二水 食品/工業 混在一起跳針阿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5-10-31 01:52:00法規應該要列管的是有毒雜質含量有沒有符合標準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1:52:00食藥屬修完法後的兩著金屬含量標準是一樣的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10-31 01:53:00顏色問題沒錯 藍色多腦殘 看不懂差異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5-10-31 01:53:00今天段如果是護航業者拿工業原料,那真的該鞭但是從那檢察官的文看不太出來實情到底是怎樣反而是讓人覺這件事是那檢察官自己耍笨搞不清楚
作者: buddar 2015-10-31 01:55:00
如果有含重金屬被起訴和段比照歐盟、WHO標準把食用級無水石膏納入台灣規範中也是兩回事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10-31 01:55:00有人真的鉛水喝多了 好恐怖
作者: gekkojam 2015-10-31 01:55:00
抹這個是抹效果的 真相如何國民黨才不管這麼多
作者:
SILee (working for what?)
2015-10-31 01:56:00如果頂新有本事把工業原料過濾萃取成符合食用等級的產品沒人會說頂新有是垃圾公司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10-31 01:56:00段是因為台灣有使用 但目前沒標準 那就該修法定標準阿
作者: desho 2015-10-31 01:56:00
有人當場示範何為顏色腦
作者: c230 (c230) 2015-10-31 01:56:00
反正檢察官拿錯誤的理解去爆料 被一巴掌打了回來
作者: buddar 2015-10-31 01:57:00
如果那家廠商的添加物有含超標或不可檢出的重金屬,檢察官也是可以起訴不是嗎??
作者:
Hall (找回做研究的快樂)
2015-10-31 01:57:00鄉民滿好笑的 還戰文組 該檢查官是進台大時是理組的喔 法律是雙主修
作者: haohaobobo 2015-10-31 01:58:00
法規說正面表列才可以加 業者違法偷加 在事後補件
作者: buddar 2015-10-31 01:58:00
檢察官是知識不足?還是邏輯認知有問題??
作者:
Waterpig (waterpig)
2015-10-31 01:58:00我以為業者違法這件事應該是不用討論的
作者: haohaobobo 2015-10-31 01:59:00
不管有沒有問題 還沒允許就是不能加啊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5-10-31 02:00:00所以依照Hall的資訊 戰錯對象了 應該戰男女 非文理
作者: haohaobobo 2015-10-31 02:00:00
怎麼會討論有沒有毒呢 正面表列的意義被段破壞了
扯的是食藥署沒有正面表列這個吃了N年的豆腐原料!!這部分是食藥署失誤好嗎??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5-10-31 02:03:00扯的是豆花加石膏加了幾千年,食藥署竟然沒管制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5-10-31 02:03:00該檢查官是進台大時是理組的喔 那怎畢業的 教育部???
那段霸把該加的加回去 算什麼施壓 檢察官要不要道歉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5-10-31 02:03:00別這樣,理組又要崩潰惹
作者:
wak (默艾)
2015-10-31 02:04:00跟文組沒有關係 跟黨的顏色不對才有關係
是先正面表列法規說不能加 檢察官才找理由來支持不能加
作者: c230 (c230) 2015-10-31 02:05:00
重點在於廠商的石膏裡是否有含重金屬吧 無水那個最後應該會朔及既往 而且補償吧...沒看過起訴書不知道 會不會檢察官以不能用無水石膏而起訴吧現在無水合法後 才發現忘了重金屬!?
要是石膏經過燃燒反應 會獲得重金屬 你就是諾貝爾獎得主
作者:
rotusea (M.Y.)
2015-10-31 02:21:00何止諾貝爾,這是點石成金啊!一輩子不愁吃穿了
作者: thyme51244 2015-10-31 02:31:00
照Hall的資訊 檢察官就是壞而不是笨了
要洗也換個標題洗,KMT要的就是讓這標題充滿版面+1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5-10-31 02:38:00
回vetti,頂新是拿原本沒在吃而且不能吃的東西加進食品裡段是將可以吃且已吃N年的東西法規化,本質上完全不同不要自己心裡有顏色,就將別人的標準看成是兩套
作者: needspace (愛情也需要一點私人空間) 2015-10-31 03:08:00
地溝油在鬧出事情來以前也被大家吃了N年 關鍵還是在段促成合法添加的東西食用後最終會不會造成人體的危害
作者: obitop2012 (NeoCheng) 2015-10-31 03:41:00
先別管石膏了,頂新都無罪化了,台灣的司法真的能信嗎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5-10-31 04:41:00
不知道是化學沒讀好還是邏輯有問題?~可憐的是台灣竟然有的檢察官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5-10-31 05:32:00文組誤國
作者:
jeffych (å°ç°ç°)
2015-10-31 06:27:00我猜黃檢應該不到40歲!會用FB來爆料經手案件,新新人類!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奧納多皮卡堺雅人)
2015-10-31 06:58:00長知識
作者:
gogoegg (--)
2015-10-31 09:08:00知識 實在有夠貧乏的智障 = = 連國中理化不懂 還敢一直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