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打四、對方1死3傷 防衛過當判10年
別以為「防衛」殺人會沒事!
《聯合報》報導,男子林哲豪與仇家郭崧瑋、以及郭撂來助陣的友人談判,林以一打四,
不但揮刀將郭殺死,又殺傷3名郭的助陣友人,被依殺人、殺人未遂共4罪起訴。法官認為
,林揮刀是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昨天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今年5月,死者郭崧瑋與另三人分乘兩輛車在新北市深坑區發現林哲豪獨自駕車,郭先逼
車讓林停車,下車以裝有辣椒水的噴霧罐朝林噴灑,並出拳毆打林,與郭同行友人一群人
下車助拳,欲將林架上他們的車輛,林混亂中持刀刺中郭的左胸部,將郭刺死。
法官因此認為,林哲豪以寡敵眾,基於防衛行動自由及身體安全,取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
刺向對方,所採的措施屬於正當防衛,不過,林仍可以作勢揮刀,不一定要真正刺殺被害
人,正當防衛又防衛過當,不能因而阻卻違法,但可以減免罪責。(即時新聞中心/綜合
報導)
來源: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hot/20151030/722025/
作者:
yongb (火系見習魔法師 )
2015-10-31 09:15:00lag~~~~~~~~~
作者: angelvictor (無名) 2015-10-31 09:20:00
不自衛,難道雙手舉高讓你打
作者:
emptie ([ ])
2015-10-31 09:22:00這……
作者:
AGITOH (AGITOH)
2015-10-31 09:26:00那是葉問生對時期,不是在台灣
作者: s900527 (水) 2015-10-31 09:26:00
台灣法官都以為每個人都超人吧~~可以只輕鬆制服對手XD
作者: bucha (我絕對不是反串喔 >_<) 2015-10-31 09:30:00
防衛過當判10年...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5-10-31 09:31:00法官過太爽 今不砍仇人 明被仇砍死 這道理不懂嗎 ?
作者:
Koibito (戀人)
2015-10-31 09:31:00開車撞人的都沒事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5-10-31 09:33:00法官擺明不知民間疾苦叫3個壯漢去砍法官啦 看法官怎麼作勢揮刀又不會殺人
作者: man700 2015-10-31 09:40:00
北七恐龍法官
作者:
ttsieg (@.@)
2015-10-31 09:45:00廢物 幹
作者:
fang314 (你是誰)
2015-10-31 09:45:00衰死了
作者:
luming (算起來也14個月了)
2015-10-31 09:45:00如果是那四個人打死他 大概只判10個月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5-10-31 09:47:00[Zzzz] 揮刀可以嚇阻,就跟死刑可以嚇阻犯罪一樣好笑~ XDD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2015-10-31 10:01:00這法官是死背12年六法全書硬背上的書呆子嗎
作者:
kzoae (瑰藍葩會執行長)
2015-10-31 10:18:00媽的
白癡 1打4不先幹掉1個 要怎麼自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