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sa3137 (不留手)》之銘言:
: 各位魯宅們晚安
: 小弟最近去參加幾場朋友婚禮
: 幾個新郎都跟我砍鋪練說新秘貴到靠北
: 一天平均15000~20000
: 但是好像又不請不行
: 因為新娘換禮服總是需要人來打理妝容的
你如果仔細看和新秘簽的契約,後面通常有蠅頭大的小字密密麻麻充滿關鍵字:
「立約人...乙方...不可抗力...無法履行...甲方...有義務...代替」
就是說婚禮當天,如果新婚之夜新娘剛好不方便,例如MC來,那新秘就要下去代替
這也算台灣的古老習俗了,只是大家都不好意思講,只能在心裡意會。
在以前都是用新娘的妹妹代替,現代社會少子化,新娘很少有妹妹,才改用新秘。
所以不懂的人,那15000-20000就白花了,但對於懂的人,真是相當值得
雖然肥宅們也用不到這種契約,不過學點新知是也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