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假如當時在捷運上殺了鄭捷會被判刑嗎

作者: afacebook (gg)   2015-11-01 02:06:55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jay0000 ()》之銘言:
: : 如果自己被他攻擊 反擊殺了他算自衛
: : 但假如趁他背對時拿從後面拿美工刀割他喉嚨什麼的
: : 算得上自衛嗎?這樣會被判多久
: : 很好奇 求解
: 會 一定有罪
: 因為台灣的正當防衛就跟性專區一樣
: 只出現在法律條文上 實際上你絕對無法達成台灣法匠的正當防衛要件
: 首先光殺了鄭捷這點 就絕對無法構成正當防衛要件
: 因為台灣法匠對正當防衛的要求大概有以下幾項:
: 1.不得殺死兇嫌 一但殺死兇嫌
: 就跟你在路上撞死無視交通號誌闖越馬路的人一樣 應注意而未注意 直接判你防衛過

: 2.不得對兇嫌造成任何傷殘 成功的正當防衛不應對兇嫌造成任何傷害
: 3.你只有出一招的機會 出超過一招直接判你防衛過當 (miss可不計算 不可連段)
: 4.不得從背後偷襲 對方倒地不得補刀
: 5.攻擊兇嫌前 你必須先試圖逃跑 或喝令對方投降
: 若無法逃跑 對方也不願意投降 不得已狀況下方能抵抗
: 否則台灣法匠在法庭上 一定會這樣說:
: "為什麼你不跑 一定要殺害他? 足見你與常人不同 惡性重大"
: "你未要求他投降及談判便殺害他 剝奪他反省及自新機會"
: 6.你家世必須比兇嫌良好 能請到的議員立委要比兇嫌多
: 換言之 在台灣要構成正當防衛要件
: 首先必須先引怪 吸仇恨 不得偷襲搶怪
: 要從正面上他 出招前必須先出聲言明
: 還必須先勸對方投降 無效時必須先試圖逃跑
: 逃跑指令無效才能進入戰鬥狀態
: BG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Lvj5WrKAQ
: 進入戰鬥狀態後 必須在一招內無傷制伏對手
: 對手倒地後不得補刀 必須以壓制方式制伏
: 最後你的背景還要比兇嫌硬
: 滿足以上條件 你才能被偉大中華民國認同能行使正當防衛的權利
其實我滿好奇這件事情的,對方都拿刀在哪晃來晃去了,我還算防衛過當? 我記得法律有
規定不能在公眾場合亮刀 這算一種威脅吧?
有請法律神人解答@@
隨便查了一下,這位仁兄為什麼無罪?
http://www.tph.moj.gov.tw/ct.asp?xItem=54640&ctNode=5088&mp=003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1-01 02:07:00
他沒砍你不算防衛。等他砍了再說。
作者: ohrring (reifpanne)   2015-11-01 02:07:00
在鬼島會判你死 但鄭捷生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1-01 02:08:00
謝謝指教砍到了就GG無法防衛。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11-01 02:10:00
法官:鄭捷是殺別人,還沒殺到你。你卻把鄭捷殺了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10:00
理論上就是手對手,刀對刀,槍對槍,這個法條超不合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15-11-01 02:10:00
刀子接觸你的皮膚後才可證明他想砍你,先動手算你錯喔XD
作者: zzxcasd (嚇嚇有名)   2015-11-01 02:11:00
你當然是殺人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12:00
實際的,所以文西都只能躲在精神病院,因為他集十大
作者: zzxcasd (嚇嚇有名)   2015-11-01 02:12:00
不信下次你試試看 看會不會背叛被判
作者: Mondesi2006 ( )   2015-11-01 02:13:00
黎胖子算自衛嗎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11-01 02:13:00
賭神有教,你都沒在聽。我亮刀晃來晃去罰三千,你拿刀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14:00
黎胖子的刀太長了,所以只能去阿爾巴尼亞XD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11-01 02:14:00
捅我,是殺人罪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11-01 02:15:00
你要先說服法官你是先知,像絕命終結站一樣能看到鄭捷殺人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17:00
講真的就是他可以殺你,但你不能殺他,除非你被砍到重傷然後他死了,你才有機會成立正當防衛,不然以台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5-11-01 02:18:00
沒人說的準,因為台灣都看法官自由心證 鬼島不是叫假的
作者: shippai   2015-11-01 02:19:00
如果你殺了他 沒人看到 攝影機沒錄到 你也逃掉的話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19:00
灣的判法就是防衛過當,因為你還有腳可以跑..再加上別忘了你的隊友超多,不管怎麼看,都具備能夠制服他而又不取他性命的可能性。因此大概就會落在防衛過當,但法官按情節減輕你的刑責,所以下次升級多點一些AGI才是台灣online的生存法門。
作者: ksxo (aa)   2015-11-01 02:28:00
你被砍了再殺了他就可以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15-11-01 02:29:00
台灣法官天生神力 你沒有就有罪 懂?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30:00
這個判法就是抓住了我說的,手對手,刀對刀的概念,
作者: ksxo (aa)   2015-11-01 02:30:00
你就運氣不好剛好遇到阿 不被砍死已經很好了 乖乖坐幾年牢吧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31:00
以這個概念來解釋受害人是以手抗刀,因此不具有蓄意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15-11-01 02:32:00
台灣你要能向法官證明當下"只有"殺了他這個方法法官會問你不會跑給他追嗎 你不會跳出車廂嗎 你不會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33:00
殺人的想法,然後擴大刀對手無寸鐵的人有多危險,進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15-11-01 02:34:00
躲他的刀嗎 你不會只砍他手嗎 你不會OOXX嗎 反正你只要沒有採用到法官覺得比較好的方法 你就有罪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35:00
而解釋受害人殺死犯人並非出於己願,此外,想以空手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15-11-01 02:36:00
至於法官有沒有辦法實現那些"更好的辦法" 再說囉~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2:36:00
將持有刀械的對象殺死,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另外可能也難以證明,受害人對犯人造成的傷害與該犯人的死亡有確切的因果歸責,靠著這一點,所以當對方提出告訴時,才會在違法性階層因為正當防衛成立,而阻卻違法。最後還是要嘴一下司法,他媽的有人要砍你,最好還有時間去想怎麼樣才能把他打到半殘又不讓他死啦~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5-11-01 07:10:00
就法匠搞不懂"犯罪構成要件"認定要從嚴,但"正當防衛"認定要件無需從嚴(甚至應該從寬)的道理啊! 把"正當防衛"也從嚴認定了,違背"刑法謙抑思想"。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5-11-01 07:37:00
所以搞到現在刑法都不知道是拿來懲罰加害者還是受害者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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