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辱30次 父提告驚知愛女劈腿
基隆市一名15歲少女茹茹是個宅女,閒來無事就上網聊天,去年透過臉書認識了許多男網
友,與其中一名20歲許男相談甚歡,去年10月約出來發生性關係,直到今年4月才被其父
發現,怒而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未料警方調查期間,茹茹自爆去年12月也曾和22歲林姓
網友性交,劈腿一事攤在陽光下,茹茹父親羞憤,追加告林男。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調查,許男承認兩人合意性交30次,因此依法起訴;而林男則否認發生
踰矩,茹茹亦未檢附驗傷單,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茹茹去年看到從事水電工的許男臉書帥氣照,小鹿亂撞,10月相約見面並交往,至許男位
於安樂區的家中聊天,談著便卸去衣服,雙方發生合意性交,直到今年4月已性交30次,
茹茹父親發現女兒臉書動態有異,一問之下才知道單純的愛女已非完璧之身,怒而提告。
檢警訊問時,茹茹突然說,和許男交往兩個月後,偷偷和林姓臉友見面,兩人亦發生一夜
情,一旁陪偵的茹茹父親聽到女兒劈腿,臉色大變,表示連林男一起告。
許男向檢方供稱,和茹茹為情侶關係,半年內約發生30次性關係,絕無強迫;大學剛畢業
的林男則說,與茹茹為臉友關係,知道她未成年,不可能硬上。
綜上,檢方認為許男犯行明確,予以起訴;林男部分則僅有茹茹單方面指控,未驗傷亦無
提出實質證據,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93739
自由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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