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賣淫罪重,還是貪污罪重

作者: bluekea (蒼天已死)   2015-11-03 04:21:22
貪汙該死的原因在於 貪汙只能是公務員犯的
而舉凡是公務員 一定具備以下幾個特色
1.你一定有基本的教育程度
2.你有一定的薪資和資格保障
3.你對法律至少有一定的認識
有這三項條件 你竟然還要扭曲職責而貪錢
那純脆就是你心裡的貪 是一種惡表現
這和那些真的過不下去所以去偷去搶去賣淫的人比起來
當然更罪不可赦
作者: dferww55   2015-11-03 04:28:00
公務員去賣淫呢?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5-11-03 04:51:00
但是阿扁不是貪 他只是疼老婆
作者: hayashi0728 (Eason)   2015-11-03 04:51:00
死刑
作者: hosen (didi)   2015-11-03 06:25:00
不是,賣淫只影響她及恩客,貪污卻是危害整個國家一座橋貪污可能就害死幾十條人命,所以貪污罪很重
作者: f18g16h14 (A4)   2015-11-03 07:29:00
但當自己做不好又大聲指責他人時不管是什麼職業都很糟糕吧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1-03 08:07:00
妓女和軍公教都是職業的名字…只是妓女在臺灣是非法職業賣淫是建立在這個非法的職業上…貪污是利用合法職業犯法澳洲和西班牙的妓女是合法的…賣淫無罪…以前韓國和瑞士的官員貪污是合法的…他們以前可以合法用假名開戶…而且企業招待官員可以報稅最近20年才修法改到像大部分國家一樣的…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1-03 08:31:00
賣淫也是有大學法律系啊而且貪污可能是貪原子筆 賣淫可能會散播性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