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林不但闖紅燈,還不時轉頭與坐在後座的學妹聊天,至於
: 駕駛休旅車的曾男,通過路口也未減速。李女被送到成大醫院,當天下午即宣告不治,林
: 男目前還在奇美醫院加護病房搶救,經抽血換算酒精含量達0.225毫克。警方初步認定此
: 車禍雙方都有過失,曾男和林男都將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FP4lEb
在有紅綠燈情況下通過十字路口,即使綠燈情況下也必須要減速?
需要減到多少以下才符合交通法規?我的理解是路口減速用於
無號誌、有警告號誌(一邊閃黃燈主道,一邊閃紅燈支道)
如果連綠燈情況都必須減速的話,那在台北騎車的人一定超痛苦的....
可能全程都只能騎時速30了
請問『應注意而未注意』在這種絕對路權的情況下也適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