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5-11-05 12:37:20 節錄刑227部份條文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屬於無行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者,
別說是性行為了,連在手機遊戲上買虛寶,都建議要有成年人協助。
目前,未成年人之間的互相犯罪已經有俗稱兩小無猜條款的通融了,
現行的刑法227條主要是保護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拐騙的狀況。
成年人與未成年人之間,不論是心智、經濟、社會能力上有很大的差別,
只要有心,拐小朋友回家的門檻很低,但造成的傷害卻很大,
絕對不能除罪化,最近這類新聞有愈來愈常見的趨勢,
亂世要用重典,應該往上調。
建議如下: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處死刑、無限徒期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處三年以上,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刑條文一定要有低消,原條文寫七年以下,
會讓法官有很多裁定的空間,最後只輕判幾個月的案例很多,
兒童是未來國家的主人翁,為了保護國家幼苗的正常發育,
多鍘幾個變態大叔叔也是合理的。
另外,考慮到防患於未然,
我是覺得社會局應該要主動追蹤觀察單身男子購買廂型車的案例。
作者:
older (戰神馬爾斯)
2015-11-05 12:39:00嗯嗯延你~~~~
作者:
Miule (Miule)
2015-11-05 12:40:00因應人類早熟化的演化趨勢,加強教育做配套吧身心成熟遲早會降到16歲
作者:
TheZealot (TheZealot)
2015-11-05 12:42:00沒錯 像學匪亂摸奶 應該處以極刑 免得長大變社會亂源
作者:
ainor (><)
2015-11-05 12:43:00不對吧,應該要摸奶除罪化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11-05 12:45:00
很好啊,到時候未成年人最好禁慾,否則到時候可能都死光
作者:
ainor (><)
2015-11-05 12:46:00死光的只有成年的變態大叔~
作者:
Miule (Miule)
2015-11-05 12:51:00既然要把參政權的年齡下調,為何身體自主權不下調?本質都是承認成熟年齡降低,歸還應有的權力
作者:
oSCo (SC)
2015-11-05 13:37:00性交完順便把小孩殺了,反正刑責一樣
作者:
Tattood (HelloHelloHello)
2015-11-05 13:54:00我不贊同這個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