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搓柱案」偵結 朱立倫獲不起訴

作者: mingyan (mingyan)   2015-11-06 18:15:09
「搓柱案」偵結 朱立倫獲不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特偵組調查「搓圓仔湯」案,日前大動作傳喚國民黨主席朱立
倫、秘書長李四川、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身兼洪辦顧問的前交通部長葉匡時等人後,為
釐清告發人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所指的關鍵錄音檔是否存在,之後又陸續傳喚洪辦幕僚群四
大金剛的柯明秀、喬正中,以及洪的隨扈林鍚恩等人,今早10點,特偵組將與台北地檢署
聯合召開記者會,宣布此案偵結,並由北檢對朱立倫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
特偵組今表示,本案屬於政黨妨害總統副總統選舉之案件 ,特偵組、北檢均有偵辦權,
為了不起訴的再議問題,因此發交北檢處理;北檢今宣布此案不起訴後,下週將依職權送
交高檢署再議。
此案經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等人向最高檢察署告發後,最高檢發交特偵組調查,直到上星期
約談洪辦相關幕僚後,認定查無不法,所以也找來北檢接續偵辦,北檢今則宣布此案不起
訴。
從「挺柱」到「搓圓仔湯」 懶人包一次報你知
※洪秀柱參選:104年5月,洪秀柱自稱「拋磚引玉」,要引出朱立倫、王金平等人參選,
卻成為全國民黨唯一完成登記參選的候選人。
※換柱說頻傳:104年7月,因洪秀柱民調始終偏低,國民黨內開始傳出「換柱」傳聞。
※朱立倫否認:104年8月,朱立倫向媒體表示「換柱」是空穴來風,「聽聽就好,笑笑就
好!」
※黨中央勸退:104年9月,傳朱立倫等高層曾約詢黨內人士,並兩度勸退洪秀柱遭拒。
※中常會提案:104年10月,國民黨中常委黃昭順正式在中常會上提案「以朱換柱」。
※臨全會換柱:104年10月,國民黨臨全會逕行以舉手方式表決「換柱」,朱立倫正式取
代洪秀柱成為候選人。
※律師指違法:104年10月,律師陳長文投書媒體,指國民黨換柱恐有違法之虞。
※立委告發朱:104年10月,台聯黨立委周倪安至最高檢指控朱立倫、李四川等人違反《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的「搓圓仔湯條款」。
※特偵組偵結:104年11月,特偵組認為全案並未涉及不法,發還台北地檢署處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99247 自由
作者: rookiecop   2014-11-06 18:15:00
不意外啦
作者: ash9911911 (勇者あああああ)   2014-11-06 18:15:00
完全不意外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11-06 18:15:00
黨證無敵
作者: getwild (@@)   2014-11-06 18:15:00
垃圾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11-06 18:16:00
搓柱 = =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1-06 18:16:00
幹你娘別查組 糙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5-11-06 18:16:00
ㄏㄏ ㄏㄏ ㄏㄏㄏㄏ
作者: jack19931993 (三無少年)   2015-11-06 18:16:00
還以為是簽結勒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1-06 18:17:00
[新聞] 李全教涉賄查無實證 南檢不起訴
作者: jaxjax (老科)   2015-11-06 18:18:00
好證不辦嗎?
作者: ash9911911 (勇者あああああ)   2015-11-06 18:19:00
接下來大概會發現湯圓是蔡英文跟陳水扁搓的
作者: ppon (我可以跳著說嗎)   2015-11-06 18:19:00
查無不法 蟹蟹只叫
作者: H123716956 (爐小石)   2015-11-06 18:19:00
作者: SuperUp (( ̄▽ ̄#)﹏﹏)   2015-11-06 18:20:00
一堆案挑今天結案 司法還真是黑丫
作者: Szss (Not yet)   2015-11-06 18:21:00
廢柱下去領便當
作者: grayoasis (grayoasis)   2015-11-06 18:22:00
吱吱:哈哈 法院認證的… 不對 司法不公啦!!!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11-06 18:23:00
寧願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能相信國民黨那張嘴!
作者: chochifeng   2015-11-06 18:25:00
低能吱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11-06 18:25:00
天賜良機呀 趁現在爛事先出一出 明天還有更大的新聞可以蓋掉這些狗屁事
作者: pftmax (無)   2015-11-06 18:26:00
搓屌啦
作者: ahahahaa (說走就走)   2015-11-06 18:33:00
不意外啊
作者: flowrew (梅莉)   2015-11-06 18:55:00
意外嗎
作者: mis1114   2015-11-06 18:56:00
不意外啦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11-06 19:01:00
搓柱xd
作者: newstarisme (Say it's forever)   2015-11-06 19:31:00
特偵組的老闆是law in shit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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