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10/729904/1/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上月底在個人臉書發文,指控「某段姓立委」在案件偵辦期間
向法務部施壓,最後連工業用石膏(無水石膏)都在段姓立委奔走下,成功列入合法食品
添加物,文章還被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轉分享。立委段宜康不滿遭影射,今正式委由律師分
別在台北、新北地檢署對蔡正元與黃孟珊提告。
黃孟珊去年偵辦永昌化工涉嫌用工業用石膏假冒成食用石膏,販售下游製作成黑心豆花,
並依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嫌予以起訴。事隔近1年,她上月30日在個人臉書文章影
射段宜康,在案件偵辦期間向法務部施壓,還利用職權讓工業用石膏粉成為合法食品添加
物,藉此協助黑心業者脫罪。
文章一出引起輿論譁然,連蔡正元也轉貼分享。此舉引起遭影射的段宜康不滿,當晚旋即
在臉書發文反擊、揚言提告,並連續多日PO文自清,今終委託律師鄧翊鴻,具狀分別到台
北、新北地檢署,控告蔡、黃涉嫌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等罪嫌。
鄧翊鴻指出,黃孟珊在臉書文章提到「但某立委為了替大老闆解套,經過一年的奔走及不
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規格標準中了(比照中國大陸)」、「該名立
委在我偵辦過程即透過備詢法務部的機會,向基層檢察官施壓,在我忙得不可開交之際還
要應付來自法務部的傳真」等內容,但此案在去年12月10日偵結起訴,段宜康則是在隔天
才找食藥署人員開會了解,「何來在偵辦過程中透過法務部向檢察官施壓?」且黃孟珊提
到所謂的「傳真」,也應該提出來證明。
對於段宜康正式提告,黃孟珊本人則不願多回應,僅簡單稱「會配合司法調查」。(游仁
汶/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