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歸還人民通訊隱私權 美國NSA監聽計畫遭法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11-10 19:24:08
新聞標題:歸還人民通訊隱私權 美國NSA監聽計畫遭法官裁定提前終止
2015年11月10日 18:03
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的一份備忘錄中描述,今年11月底後,NSA
將停止蒐集巨量通話數據資料,這意味著NSA不會再進行每天數百萬通電訊信號的監聽。美
國聯邦大法官要求美國政府立即結束長久以來,大規模的電話監聽計畫,NSA準備在3周後
結束所有監聽行動,歸還美國人民的通訊隱私權。
依法結束大規模監聽
跟據《路透社》的報導,NSA準備於29日結束「大量電話詮釋資料蒐集計畫」(bulk
telephone metadata)。根據國會今年稍早通過的《美國自由法》(U.S.A. Freedom Act
)的內容,未來只要未經批准,NSA將不得任意對美國公民進行監聽。對於反政府監聽的團
體及人民來說,邁出了新的里程碑。
美國聯邦法官里昂(Richard J. Leon)在裁決書中寫道,即使該計畫即將終止,他也以「
基於憲法自由,即使喪失1天,都是重大傷害為由」,發布此項禁制令,要求NSA不得任意
監聽美國公民。
NSA雖然不得再執行「大量電話詮釋資料蒐集計畫」,也表示將拋棄舊有的監聽系統,但另
外上呈備忘錄給國會,表示會尋找其他替代性系統。
美國共和黨的資深聯邦眾議員伯爾(Richard Burr)對媒體回應,他認為這個替代性的新
系統將不會被採用,因為太遜而且太緩慢,不堪使用。不過伯爾認為,中止NSA的監聽計畫
會讓「打擊隱藏在我們之中的恐怖分子」的目標有所偏離。
面對伯爾的說法,美國白宮安全委員發言人皮爾斯(Ned Price)表示,6月通過的《美國
自由法》修正了《愛國者法》(Patriot Act),這兩者之間的妥協讓他們有更多空間去實
施各項政策。
通訊紀錄由電話公司留存
根據《美國自由法》規定,電話通訊紀錄在往後將由電話公司保存,政府如要調查必須經
法院核准才能取得,讓備受爭議的《愛國者法》得以解套。美國NSA此前因為《愛國者法》
的保障,得以利用元數據秘密監聽國內、國外的所有通訊紀錄及數據,打著反恐標竿,卻
同時惹來抗議,痛批政府罔顧人民隱私自由。
尤其2013年以來,NSA前僱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多次爆料「稜鏡」等網際網路和電
話監控計劃,在美國國內和海外國際引起反彈聲浪。NSA曾被踢爆非法監聽國外如日本、德
國、法國政府,許多民權團體怒斥政府侵犯公民隱私,超出《愛國者法》規定的監聽範圍
,至今仍餘波盪漾。
NSA聲譽大受打擊,面對種種質疑和批判,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則承諾改善,
對情報監控計畫有所改革,《美國自由法》得以催生,立案生效。
另外歐巴馬委任的審查小組經調查後也發現,雖然現在即將終止的元數據系統對打擊恐怖
份子是有幫助的,但至今並沒有一個明確的重大突破,顯示「大量電話詮釋資料蒐集計畫
」是真正有效,因此改革也未必不能執行。
NSA業務受影響
NSA局長羅傑斯(Mike Rogers)則抱怨,未來他的情報將失去更多數據資訊,以往他可以
在24小時內發布潛在的恐怖分子威脅,透過這些數據調查,他擔憂,這些命令將等司法部
批准,會喪失時效性。
新聞網址: http://goo.gl/ECNmMj
作者: bangbamg (BRAVO!)   2014-11-10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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